叶青空喝了口茶,淡定说出:“饰品公司我想占股四成,高燃六成,因为前期垫资、商品设计、总的运营成本什么的,都是高燃出的,他必须拿大头才公平。
欧洋,咱们平心而论,你也好,博文也好,对饰品公司其实都没有什么帮助。
你们唯一跟饰品公司有关联的就是前期公司会销售涞水县出的白水晶而已!
我希望你认真考虑我的建议。
我也想认认真真地把这个公司做起来!”
欧洋这人现在滑头的厉害。
好几次大家问他意见,他就是避而不答。
然后,他就问:“高燃,你怎么看?”
或者,他就问:“那博文呢,你怎么看?”
叶博文是个憨憨,不想得罪自家老爹,也不想得罪当官的兄弟。
他露出招牌式的傻笑:“我又不分饰品公司的股份,我今天就是司机,怕我爸跟高燃喝酒,所以跟着过来看热闹的。”
他虽未表态,但意思很明显:他听他爹的,不插手饰品公司的事情,只分跟涞水县白水晶有关的利润。
而高燃则道:“欧洋表哥,来之前,姨父就跟我说了,咱们既然是一家人,就更应该在事成之前,把钱的事情大大方方、坦诚相待地讨论清楚。一切丑话说在前头,日后才不会真的伤了和气。
做生意呢,说实话,挺忌讳家庭作坊这种模式的。
都是自家亲戚,得罪谁也不好。
但是咱们应该打破这个僵局,不该是所有亲戚合伙做事都会以不欢而散结束。
就这件事本身,我站姨父!
因为当初说好涞水县挖出来的东西给你三成,而饰品公司跟涞水县出土物有关的只有白水晶,你跟叶表哥对饰品公司也没有其他贡献,你们就只分白水晶的毛利,不占饰品公司的股份,我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是呢,就情分而言,我站你们所有人!
涞水县的这个坑,从十二年前就是叶表哥陪着我,也算是经历了机关陷阱,几度生死与共过。
而欧洋表哥我们交流虽然不如跟叶家这么多,叶家毕竟是我邻居,但是我只要有事,欧洋表哥从来都是没有二话的!
别的不说,就说高家人当年寻到超市打我妈那次,多亏了欧洋表哥冲在前头,还带着我去派出所捞人,这份恩情,没齿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