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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沈佩宁的生日。
简茉已经准备好生日礼物了。
但还想买个鲜花和蛋糕一起带过去。
简茉洗漱完,打开卧室门出来。
冯妈已经做好了早餐。
早餐很丰盛,简茉也胃口大开,吃了不少。
冯妈看着高兴。
“小姐,你要天天能胃口这么好,那将来宝宝生下来,一定是个大胖小子。”
简茉摸着肚子。
“我还是喜欢女孩儿。”
冯妈:“要是女孩儿就更好了,长得跟你一样的,不知道有多漂亮,有多招人稀罕呢。”
简茉不由得想起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不管孩子长得像他们谁,应该都不错吧。
“冯妈,把早饭打包一点,一会儿我带走。”
冯妈:“你是要带给向总给你安排的那个保镖吗?”
简茉:“嗯。”
冯妈:“别说,向总对小姐你,真不是一般的好啊,要是当初你嫁给的不是陆钦淮,而是向总,那现在应该很幸福吧。”
简茉拿着筷子的手,微微顿了一下。
哪有什么如果呢……
“小姐。”冯妈打趣了起来,“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看你跟向总,越看越觉得有夫妻相。”
简茉的语气,稍微严肃了些。
“冯妈,以后这种话,就不要再说了,向总是有未婚妻的人。”
冯妈:“这里没有外人,所以我也就随口一说,就是觉得小姐你啊,可惜了。”
简茉喝完了最后一口牛奶。
莞尔。
“不可惜,你家小姐我啊,现在过得很好,从来没有过的好,每天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再不用对谁低三下四,逢迎讨好。”
多好。
简茉出了门。
保镖已经在她的车边等候。
简茉把早饭递给了他。
“接下来,要辛苦你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保镖没什么表情地接了早餐。
“叫我小凯就好。”
简茉随口问了一句。
“多大了?”
小凯:“二十五。”
才二十五岁而已。
看起来却像三十多岁。
小麦色的皮肤,结实的身材,手臂上强有力的肌肉,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都是差不多的年纪,还真是人各有命。
简家那位少爷,每天过着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
而这个小凯,已经像是闯荡江湖的老手。
哦。
差点还忘了一个人。
沈思朗。
向珩说,今天晚上会赶回来。
那明天,就可以把沈思朗介绍给他认识了?
“简小姐,要去哪里?”
简茉:“上车吧,我用我的手机导航。”
小凯:“少爷说,以后我既是你的保镖,也是你的司机。”
简茉想说什么,最终没说。
“好,那你来开。”
车子平稳上路,车内安静的出奇。
简茉的心情很不错,主动打破了沉默。
“你为什么不叫向总?而是称呼他为少爷,你跟庄岳一样,都跟着向珩很多年了?”
小凯坐得板正,目光坚定。
“庄助理跟着少爷的时间最长,我不过才四年多的时间,少爷对我有救命之恩,在外人眼里,他是向总,但在我们眼里,他就是我一辈子的少爷。”
简茉感慨。
这不就是妥妥的庄岳二号吗。
简茉很好奇。
“什么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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