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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出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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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历十五年,正月二十七,寅时一刻。

大龙池戍堡,北堡营房。

距离发遣使者入朝,还有一个时辰。

营房外,天山狂风裹挟着鹅毛大雪,席卷着这座夯土戍堡。

风声凄厉,如同千万把钝刀在粗糙的墙壁上反复刮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异响。

营房内,土坑里的牛粪火忽明忽暗,将九名大唐老兵的影子拉扯得修长而扭曲,映在斑驳的墙面上,有些莫名诡异。

这是一场没有退路的绝地远行。

在这片被大唐遗忘了近二十一年的西域土地上,每一个人都清楚,在天山的极寒与沙陀碛的干涸中,想要活下来,甚至爬到长安,靠的绝不只是运气。

他们对每一件装备的取舍,都直接关乎生死。

此时此刻,他们每一句未曾说出口的话,都可能成为这辈子的绝唱。

陈默正盘腿坐在自己的床铺上。

借着微弱的火光,他的目光落在了身旁整齐摆放的一双崭新粗毡靴和一双干净的白革履上。

这是他娘子托人及时送来的两双新鞋,也不知耗费了她多少心血。

他那双长满紫黑色冻疮、指节粗大变形的手,此刻却稳如磐石,细致地拆解着手中的擘张弩。

朝廷早已断绝了安西军的补给,这把强弩将是陈默的保命底牌。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油亮的牛角小罐,里面装着从战死的吐蕃战马身上熬出来的珍贵油脂。

这些油脂,陈默甚至不舍得用来涂抹自己那早已冻得开裂、渗着血水的脚后跟,此刻却被他毫无保留地用于保养弩机。

他用一块破麻布蘸着马油,一丝不苟地涂抹在青铜打造的悬刀(扳机护圈)、刀(扳机)、牙(弩机挂弦处)和望山(瞄准器)上。

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被他擦拭得精光瓦亮,在昏暗的火光下闪烁着幽冷的光芒。

“老伙伴(同属一火,为伙伴),你可别在关键的时候,给大唐丢脸啊。”陈默低声呢喃,声音沙哑而轻柔,像是在哄自家的孙子。

擦完弩机,他用鱼鳔胶将青铜弩郭严密地固定于柘木弩臂上。

弩臂内侧贴着坚韧的昆仑野牛角,外侧则紧紧缠绕着在这西域更为易得的鹿筋丝——每一根鹿筋都经过反复的锤炼与阴干,坚韧无比。

弓弦是好几个月前就开始制作的,牛筋丝与蚕丝混合编织,涂了整整七遍生漆,在高原惨烈的阳光下反复晾干。

这种弦怕干怕湿,很难伺候。

不用时需以羊皮包裹,涂以羊油保养。

但在这北堡里,羊油是比金子还难得的吃食,陈默是从未用过的。

这把弩射程可达二百三十步,陈默为其配了三根备用弦。

每月涂马油一次,不可曝晒。弦断即换,勿用劣质弦替代,恐机括受损……这些写在大唐兵部操典里的规矩,早已经刻进了他的骨血里。

仔细保养完弩,陈默将其庄重地放入弩郭之中。

在他不远处的床铺上,副使孙大壮正光着膀子,露出一身交错着新旧刀疤的精悍肌肉。

他正小心翼翼,却又无可奈何地修补着自己的铁甲。

作为堡里的一火之长,孙大壮手里的这套简陋铠甲,早已在无数次保卫战中变得坑坑洼洼。

在最近的一次战斗中,他的宝贝铁甲被吐蕃的斧钺当胸劈裂了三片甲叶,连接的皮绳也断了两根。

他将自己的军械包摊在羊皮上,取出锉刀,借着火光细细打磨着甲片的裂口;从将军械坊多年前预发备用的甲片里,精挑细选出三片合用的;再找出两根鞣制过、专门穿甲用的坚韧牛皮条;四枚铜铆钉,以及铆合用的小锤和冲子,一一摆好。

孙大壮先用醋布擦拭旧甲片上的铁锈,再用锉刀磨平裂口上的毛刺。

新甲片比对好位置,用冲子在衬里的皮子上打好孔,穿入牛皮条,与相邻的旧甲片编织连接。

最后,他用小锤将铜铆钉铆合,固定住甲片的四角。

陈默见状,默默凑了过来,伸手帮忙拽紧皮绳。

孙大壮每敲一下铆钉,陈默就在一旁低声念叨:“紧了,再紧。甲不严,命不保。”

修补完毕,孙大壮用珍贵的骆驼油在全甲上薄薄涂抹了一层,再用羊皮反复擦拭至光亮。

那三片新甲在晨光透过墙缝射进来的微光下,与历经百战的旧甲银芒参差。

旧甲斑驳,见证了二十一年的铁血;新甲初上战场,承载着万里的生死。

“就算死,也得死在大唐的铁甲里,绝不光着身子见阎王。”孙大壮一边嘟囔地收拾好军械包,一边将一块散发着羊骚味的、补丁摞补丁的白毡布紧紧裹在铠甲外——这是防风雪的保命符,也是躲避吐蕃暗哨的“隐身衣”。

除了远射的强弩,近战的横刀也不可或缺。

年轻的李长安,正将自己的大唐横刀从破旧的木鞘中一寸寸拔出。

刀身虽然被他保养得极好,但刃口上依然布满了细小的崩口——那都是砍在吐蕃人锁子甲上留下的痕迹。

李长安从靴筒里摸出一块随身携带的磨刀石,蘸着自己刚化开的一口唾沫,在刀刃上专注地打磨着。

“嚓、嚓、嚓……”

每一次摩擦,都仿佛在积攒一分杀气。

磨完刀,他并没有将刀直接插回鞘中,而是撕下内衣的一条麻布,将刀柄和自己的右手死死缠绕、死结固定。

在高速骑马的突围肉搏中,这能防止横刀脱手。

装备整理完毕,营房内陷入了长久的死寂。

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一去,九死一生。

那些平时被深埋在心底的牵挂,此刻如同春草般在微热的胸腔里滋长。

孙大壮一把扯下脖子上挂着的、一串由狼牙和几枚残破绿松石串成的项链。那是他在龟兹娶到的贤惠妻子,将他从死人堆里捡来的“战利品”进行精心打磨,为他制作而成的“护身符”。

他走到营房角落,将项链塞进了一个十四岁半大半小子的手里。

这是龟兹送来的新兵,名叫王忆安。他是跟着昨天龟兹城那火护送遣使物资的安西兵一起来的,他的任务不仅是来填补北堡的空缺人数,更是为了向郭队正汇报:他的父亲、北堡副队正王望安,已在几日前过世了。他是主动申请来替父亲戍边的。

“忆安啊,你阿耶当年替我挡过一刀。”孙大壮咧开大嘴,露出满口黄牙,笑得很粗鲁,眼里却满是怜爱,“这串玩意儿不值啥钱,就是图个好兆头,保平安。我要去长安了,若是回不来,你就戴着它,给我们守着北堡!记住了,别给安西军丢人!”

王忆安礼貌的双手接过项链,紧紧攥着那串项链,骨节泛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咬着嘴唇不让它掉下来,只是狠狠地点了点头。

使团里最年轻的李长安,坐在自己的床榻上,从褡裢里摸出一块打磨圆滑的于阗石平安锁挂坠。

这是他出生时,他那位有着龟兹血统的母亲,从她父母那里求来的玉石,上面用汉字和龟兹文刻着“长安”两个字。

那是父亲对故乡的执念,也是母亲对他名字的寄托。

他将于阗石挂坠戴在身上,贴着胸口。

然后,他用小刀刻在一块削平的小木板上,写着:“大历十五年,正月二十七,儿去长安。若儿不归,望母勿念,儿已魂归故里。”

刻完,他将小木板放在自己的床铺上,用破羊皮盖好。

他要去看看那座只存在于母亲故事里、他却从未涉足过的大唐国都——父亲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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