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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那个男人教书的方式……很特别
是那个男人,给了他改了名字,叫他承烨,说是承载光辉的意思。
是那个男人,手把手地教他读书,教他写字,告诉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可是,那个男人教书的方式……很特别。
他喜欢让他坐在腿上,喜欢在教书的时候,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
李承烨握着酒杯的手猛地收紧。
那种滑腻、冰冷、令人作呕的触感,仿佛至今还残留在他的皮肤上。
起初他不懂,只觉得害怕,想逃。
可那个男人会给他买得体的衣衫,会给他娘送米送面。
他娘那个见钱眼开的女人,明知道发生了什么,却装作看不见,甚至还会主动把他推到那个男人的房间里去!
“金贵啊,你要听先生的话,先生是为了你好,是为了咱家好。”
娘的话,像魔咒一样。
后来,他长大了些,懂事了,觉得恶心,觉得羞耻。
可那时候,他已经离不开那个男人了。
因为那人认识县试、府试的考官。
也是那人,帮他疏通了关系,甚至提前透题给他,才让他这个半桶水混到了一个秀才的功名!
若不是那人后来突然消失,他可能至今还是那人的玩物。
要不是那人,自己现在应该还叫李金贵,应该安安稳稳地在市井里做个小贩,每日为了几文钱奔波,最后娶个粗手大脚的穷苦姑娘,生一堆孩子,过着一眼就能望到头的日子。
但他读了书,见识到了达官贵人的排场,他回不去了!
书让他见识到了颜如玉,也让他见识到了黄金屋。他的心野了,他的魂丢了。
他做不回那个市井小贩了!
可是,没有了那人的帮助,他就是个废物!
考不中举人,考不中进士,就意味着他永远无法摆脱鱼市胡同这样烂泥一样的地方,摆脱不了这身穷酸气。
而且若是真的一直考不中,他那个心高气傲、一心想做状元夫人的娘子,想必也不会再心甘情愿地留在李家。
想到这里,李承烨心中涌起一股深深的恐惧和绝望。
他痛苦地闭上眼,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一直喝到了天色彻底擦黑,酒馆里也没什么客人了,李承烨才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扔下几枚铜板,跌跌撞撞地出了酒馆。
他并没有发现,在他身后的阴影里,坐着一个戴着斗笠、看不清面容的人。
在他走后,那人招手叫来酒馆老板,低声打听道:
“刚才出去那位,可是那个娶了崔府大小姐的李秀才?”
老板一边收拾桌子一边笑道:
“可不就是他嘛!听说走了大运了,不过看这样子,这软饭也不好吃啊。”
那人听罢,斗笠下的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冷笑,眼中讳莫如深……
李承烨此时醉眼朦胧,哪里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他一路晃回了鱼市胡同。
推开院门,院子里安安静静的,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吵架声。
他长吁了一口气,推门进了他跟崔瑶光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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