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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没啥难度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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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这意味着,在借款纠纷的案件中,出借人需要自行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包括借条和其他相关证据。

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时,才会依职权进行调查收集。

出借人的资金来源,一般不属于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范围?。

除了被告方主张之外,如果涉及民间借贷且金额较大,法院会主动对原告进行身份查验?。

这个案子的金额是50万,不是5万,符合金额较大的条件。

主办法官至少也会在系统查一下原告的身份。

按照林夏所说的,杜涛有过盗窃的前科,那么这个出借能力就存疑。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应该会进行审查包括借贷发生的原因丶时间丶地点丶款项来源等事实,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很显然,从这个案子表现出来的东西,那就有两种可能性了。

理清了思路后,金胜对着林夏问道:「林警官,你的战友现在有没有把钱给对方。」

「我在察觉到有问题后,立马就让老杨拖着,没有给钱。」

金胜听到后,点了点头。

这样倒还好,还有时间进行布局。

不过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理清楚。

「林警官,你战友的儿子,到底是怎么被骗的,详细的情况你知道吗?」

「我知道个大概,至于详细的,我现在打电话过去,你自己直接问。」

林夏都没等金胜回答,直接就掏出手机拨了出去,顺手还开了扬声器模式。

不愧是老刑警,雷厉风行的。

「嘟嘟.....」

电话响了两声,就被接通了。

一个听上去比较厚重的声音响起。

「老林,是有什么消息吗?」

「老杨,我找了一个律师朋友帮忙,他就在这里,想问杨烨一点事,他在吗?」

「在,他在的,你等一下,我马上把电话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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