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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拄拐的恶魔——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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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专门挑那种没在中介登记、离异或者丧偶的中老年保姆。”

“这类人孤身在外、亲人少、朋友少,失踪之后很难被及时发现,报警概率最低,最适合下手。”

“2009年4月,我第一个骗来的是蛟河市四十四岁的孟姓保姆,下药后勒死。”

“我观察了大半年,发现警方根本没怀疑我,胆子就大了。”

“2010年七八月,我又连续骗杀了四个人。前后五条人命,一共抢了三万多块。”

说到这里,他突然补了一句:

“有几个没死透、昏迷的,我先强奸了,再勒死抛尸。”

民警想起邻里口中“吃斋念佛、心地善良”的老好人,质问道:

“邻居都说你常年吃斋、在家念佛,是个善人,这些全是你装的?”

“吃素是真,念佛是假。”

张舒红毫不在意地笑了笑:

“我有严重糖尿病,不能吃荤腥,不吃素活不了。佛?我从来不信。我这辈子命这么苦,佛从来没帮过我,我信他干什么?”

“无冤无仇,都是无辜的普通人,就为了几万块钱,为了你心中的怨气,你连杀十五人!你现在后不后悔?”

“后悔?”

张舒红抬眼,眼神里没有一丝人性:

“我这辈子活成这样,谁后悔过我?谁可怜过我?没人管我的死活,我凭什么管别人的死活?只能算她们命不好,倒霉撞上我了。”

民警死死盯着这个恶魔:

“那十一岁的孩子,何其无辜!她叫了你十一年爸爸,你真的忍心下手?”

“不忍心也得杀。”

张舒红淡淡道:

“我当初费尽心机、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要孩子,就是为了老了有人养老。”

“她跟我不亲、以后指望不上,留着就是祸害。”

……

随着张舒红完整供述,这桩跨度十二年、残害十五条人命的连环大案,终于大白于天下。

但因为时隔太久,所有的尸体都被抛入宽阔湍急的松花江,大部分尸骨早已被江水冲走。

警方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多次沿江打捞、地毯式搜索,最终只打捞出近两年被害者的少量碎骨与残骸。

除此之外,早年公安存档的一桩无名无头女尸案,时间、抛尸地点和细节,与张舒红的供述完全吻合。

可受限于物证缺失、年代久远,最终法院依法认定:李艳秋和张舒红杀害六条人命成立。

2013年12月26日。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

张舒红、李艳秋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法官宣读裁定书,告知他仅剩十八小时生命,即将执行枪决时。

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恐惧、会崩溃、会痛哭求饶。

可张舒红,脸上却没有半点慌张绝望。

同监舍的犯人后来回忆:

“别人知道要死了,都是瘫软大哭。只有张淑红,该吃吃该睡睡,像是解脱了一样。”

尾声

被武警押赴刑场的最后路上,张舒红的脸上竟然挂着笑容。

负责押解的武警老兵,事后感慨万千:

“我见过临死前痛哭、忏悔、瘫软,还有发疯的死刑犯,张舒红却是我见过笑容最灿烂的一个。”

纵观张舒红的一生,他确实是命运的受害者。

他的人生,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可他最大的恶,就是从未反抗命运、从未反省自身,反而举起屠刀,挥向了比自己更弱小、更无辜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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