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那火是修士弄出来的吗?不可能吧?就是杨姐也没这个能耐啊!难道是灵兽?也不对啊。宗主大人的灵兽抱月狮,虽然是修仙界最强的灵兽,可也不是火属性啊。这场火这么大的动静,还这么诡异,怎么还是赶快回去禀告杨姐吧。”
过了一炷香时间。
就在封魔宗的一众弟子打算离开现场,不再继续关注这团烈火的时候,只见其中一人却瞳孔猛地一缩,惊讶的注意到火焰前方的少年怀中的葫芦,兴奋的大叫起来,喊停众人,双眼明亮的似是太阳一样,激动的声音不绝于耳。
“大家不要啊!不要啊!!千万不要急着走!!你们看那团火的前面,是谁?就是被火追的很狼狈的那个修士。你们看出什么了吗?他的怀中挂着的葫芦啊!想起来了吗?没错!咱们封魔宗的叛徒,杨姐要杀的姜秀,不就是腰上总挂着一个那样的葫芦吗?”
微微一愣,又是揉眼又是捏脸,听到这声提醒,想到整整三年时间,都没有找到少年任何行踪的事实,百米外,共同站在一座高山上眺望的这十几个封魔宗弟子登时难以置信,沉默片刻,确定那的确是姜秀的葫芦,双眼一亮,喜笑颜开,只留下两人继续跟踪火焰与姜秀,其他人都似是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的朝着北方冲了过去,化作十几道光芒,消失不见。
封魔宗。
一间漆黑的屋子里,空气浑浊,各种恶臭弥漫,只见一个穿着落魄的女人躺在一堆新鲜的粪堆里,苟延残喘,累的浑身上下都是红色的疹子,瘙痒难耐,却也没力气去挠一下,头发上更是布满黄豆大的黄色水珠,一颗颗的渗透出来,显得相当辛苦。
三年了,为了能够彻底驱散掉体内的金色毒气,杨子倩吃尽苦头,先逃回宗门向宗主林辉求助,没想到遭到拒绝,还被嫌弃,眼看着金色毒气入侵体内越来越深,感觉精神都快要失常,为了能够活下来,什么方法都试了。
请大夫,吃草药,和别人换血等等,却都不好使,万般无奈之下,却偶然发现,若是待在肮脏的地方,让自己也变得肮脏起来,居然可以勉强让金色雾气的毒性缓和,杨子倩登时喜极而泣,于是,再也不出门,也不清洗身体,不惜让自己从漂亮迷人的仙女,变成人人唾弃肮脏丑陋的糟老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