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多半是在诈李振宝。
也对,冒充谁不会啊?这种事情不是说得越玄乎、越神秘越好么?
你李振宝就是太弱智、也太幼稚了。他说你是跟叶小雨本人联系的,那你就信啊?
那我还说电话的那一头是江大帅呢,你信么?
带着这样的心理,郑彩秀不动声色地听着他们说完,这才起身跟着江小龙走了出去。路上的时候她还在想:“今天夜里,老娘还是必须要先把这个小家伙给搞定……”
两个人离开茶楼之后,就直奔镇上最好的餐馆——“玉竹轩”。因为他们事先已经约了县长大人廖盛民出来吃饭。
而李振宝在等他们两个人离开之后,就迫不及待地从后门跑了出来。他到能租马的店子里找了一匹快马,火急火燎地就往县城的方向赶去。
郑彩秀的那些想法,其实他也有。不可能凭着那个小家伙报出了霍昌奇和叶小雨的名字,他就百分之百地相信这小子的话。这两个大人物确实足够震慑每一个了解京城情况的人了。但是谁知道那个小家伙是不是个骗子呢?谁又知道郑彩秀是不是和他一伙的呢?
如果他们两个想要合伙骗到一笔钱的话,这样的功课是不难做的。
他一路马不停蹄地跑了一个多钟头的时间,一直到了天黑的时候才终于跑到了县城里。他骑的那匹马都已经被他给累得口吐白沫的,差点儿没就地趴下。
随后,李振宝找到了在分行里当差的一个朋友,塞给了他十个金币,叫他无论如何想个办法让自己能用上分行里的那部电话机——并且他告诉这位朋友:打死都不能承认他用过这部电话,否则的话,他们两个人都会面临着被罚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金币的危险。
当时对于电话机这个刚出现的新鲜玩意儿,管制的还是比较严格的,所以他的说法一点儿也不见得有多离谱。他的那位朋友也是见钱眼开,立刻就带上他悄悄地潜入了分行的里面。两个人就跟做贼似的。尽管他们都是银行里的人,而且他的朋友还掌管着许多的钥匙。
但是这毕竟是在下了班之后的夜里,万一被人发现的话,他们是真的没法能说的清跑进去干什么。况且他们也不想让任何人看见他们在这个点儿了,居然还出现在银行里头。
两个人在进银行之前就到夜市里打包了一些烤串儿,并且还买了点酒。等进了银行之后,两个人就坐在银行一间黑乎乎的小屋子里,吃着烤串儿,喝着度数很低的米酒——他们也不敢点灯,只好就坐在黑屋子里,压低了声音吹着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