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有些发懵,好不容易才想起来民间似乎确有这个组织:
“一群江湖痞子还敢来管寡人的事情,未免太可笑了吧?”
“何止敢管呢陛下,如今,明阳城已经被法眼会会众完全控制了,全城执行了戒严,就算一只蚂蚁也不能随意进出。”
秦王拍案而起:“真是反了天了,连这些瘪三也想和寡人掰掰手腕?来的也好,这些江湖组织乱纪违法,祸乱民间,寡人也正好清除了他们。”
一个官员心中一凛,连忙禀道:
“陛下英明,可法眼会可不是普通的江湖帮派,其势力在我国盘踞已久,势力极大,还是从长计议…”
秦王一口打断大臣的话头:
“寡人堂堂国君,收拾一群地痞子还得斟酌斟酌?我看你是昏了头了!就是因为这么多年没人管他们,这些宵小才不知道天高地厚,如此嚣张!”
“既然如今的明阳城已经不受朝廷之命,那就可以视为叛国了!明日早朝,本王就要点兵点将,荡平明阳城。顺便再把法眼会这群王八蛋抓住通通砍了,脑袋传阅四方。震慑国内那些以武犯禁的狂徒们!”
……
几天后,傍晚,明阳城外…
“总算到了!”
城门口,一个满脸炭黑,一身褴褛的男子有气无力的靠近。一边跑,一边嘴里念念有词。
“站住!”两个守城门的光明卫立刻把他截住:“立刻亮明身份,炬子有令,无关人等不得入城!”
“呃…”
那人一愣:“你们认不出我是谁?”
两个光明卫对视一眼,颇有默契的点点头:
“认出来了,您这副尊容显然是丐帮的朋友。”
那人暴跳如雷:“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剑秋啊!”
……
不怪光明卫认错,因为剑秋此时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个叫花子。
这些日子剑秋可算是吃尽了苦头:
他的江湖经验毕竟还是不足,从天南大营逃出来之后,竟然还敢走大路逃命。而且穿着一身破烂军服到处晃荡。明眼人一看就看出来这小子是个逃兵,报告了官府。幸亏他来去匆匆,在城里停留的时间极短,才几次没被官府的人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