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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猛诡公寓】凄惨的偶像组(2 / 2)

朱磊猜测:“我估计他应该是有什么手段。”

胖子点头。

“我想也是,我们先回我家吧,这门外灌进来的风吹着实在瘆人,我鸡皮疙瘩都起一身了!”

“我也觉得有点怕,像是小时候迷路跑到坟山里去的那天晚上。”

“卧槽你居然还有这经历?”

两人聊着聊着返回二楼。

但当胖子掏钥匙准备进屋时,却突然听见一声撞门的动静。

然后是两声,三声。

咚、咚、咚咚!

一声比一声大。

关键是,这声音明显是从他的屋子里传来的!

这一刻,胖子和朱磊的呼吸都停住了。

两人下意识对视。

都发现对方的眼珠,近乎已经瞪大到了极限!

...

与此同时。

跑出公寓的林晓也遇见了第一个人。

阳光男!

他躺在地上,额头贴着一张黄色的符纸,双眼紧闭,浑身僵硬的躺在地上,似乎已经嘎掉了。

但林晓知道他没有死,而是进入了假死状态,这种状态下他不会被诡物攻击。

之所以这么清楚。

是因为林晓认得那张符是‘假死符’,三星符箓,作为一次性道具,价格在二十到二十五万诡币的高位区间,被称为最强保命道具。

但有一点很鸡肋,那就是一旦使用,至少都需要一个小时之后才能恢复行动能力。

现在是凌晨两点左右,距离凌晨三点还有一个小时。

也就是说,这家伙醒来之后,留给他逃命的时间相当极限。

林晓想了想,还是决定帮他一把,拖起他的一条腿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十步,他又遇到第二个人。

哥特萝莉。

准确的说应该是她的无头尸体中的躯干部分,四肢则不翼而飞。

那纤细的躯干沾满鲜血,皮肤破碎不堪,像一个被熊孩子玩烂了的布娃娃,一身漂亮的衣裙也都碎成布条,看起来死前经受过相当残忍的暴力。

“死了一个吗?”

林晓继续拖着阳光男往前走。

这时,一旁的草丛里却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是你吗?林晓学弟,是你吗!”

“卧槽?”

林晓往那边看去,发现竟然是哥特萝莉的头颅!

一颗头在对着他说话!

“别被我吓到了!我现在是临时的不死诅咒状态,快!趁现在那个东西被汪伦引走了,带上我的头逃出小区!”

对方十分急切的说道。

林晓面无表情,提起她的一根马尾辫缠在手里,质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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