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敢于把宝物浪费掉,才会显得自己有价值。
渐渐地,追凤从这种表演中体会到了别样的乐趣。
每消除一件法器,她心里的那种面对绝对天赋的自卑感就会消退几分。
她爱上了这种表演,她喜欢在众人面前毁掉那些法器,那种没有解封,但是一看上去就能毁天灭地的神级法器,追凤明白,它们只是还没有遇上自己的主人。
但是那又如何?这样自己就不用辛苦修炼去配得上这些法器了。她要做的只是毁掉它们,让这些破烂法器配不上自己。
就像把绝世天才杀死在腹腔当中,毁掉它,就能最低成本的体会到毁天灭地的快感。
追凤极端的性格和她的出身有关,她脱胎于一个小县城,穷乡僻壤之地。那里没有修行的传承,也没有提纯灵根的资源,在恶劣的环境下,她硬生生的靠着蛮横手段挤进了修仙行列。
追凤是一个弃婴,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受百家白眼。
洪涝的时候要担心被水冲走,饥荒的时候要当心被人吃。安居乐业毕竟不是常态,地主家也经常没有余粮。大家都是各扫门前雪,都不接济的时候,追凤就要与狗抢食。
多饿几次肚子,多打退几次野狗才会明白,抢来的东西吃起来才最香。真的走到那些乡绅的家门前,去讨要,去等他们施舍,反倒是没这么好吃了。
于是她选择和别人争,无论做什么事情,只有争起来,才显得有意思。
在多次的争抢中,她懂得了争夺的智慧,只有虚张声势,才能吓退不怀好意的竞争对手,才能拿到更多她想要的。
追凤埋伏在官道边上,观察着那些被众星捧月,被下人簇拥,穿着绫罗绸缎一脸富贵相的小公子。她希望自己是那些小公子,她自己是男孩儿。只要是男孩就能有更多的力量,就能抢到更多她想要的。
远处的一列商队靠了过来,车厢上备着银两和粮草,镖师骑着高头大马走在队伍前排带路。那镖师长得一脸正气,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提着十二万分警惕,观望着四周的异动。
乞讨的人看到镖师的凶悍劲头,按捺着蠢蠢欲动的心,纷纷后退,只以为那是个土匪头子,常常索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