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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赤膊立于烈日下,他那古铜色的背肌虬结如岩,仿佛是由钢铁铸就。汗水从他的额头和背上滚落,在阳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芒。他手中的八卦宣花斧在沙地上划出深深的沟壑,每一道沟壑都仿佛诉说着他曾经的英勇战绩。
“娃娃看好了!这劈、砍、剁三式,当年在美良川......”程咬金大声喊道,声音中充满了自信和骄傲。他挥舞着斧头,动作刚猛有力,每一招每一式都蕴含着千钧之力。
然而,他的话还未说完,却见赢挚手持改良的骑兵弩,迅速走到三十步外。赢挚眼神专注,毫不犹豫地连发三箭。箭如流星般飞驰而去,准确无误地钉入斧刃的缺口之中。
“程将军可知突厥狼骑新制锁子甲?”赢挚放下骑兵弩,拾起斧头,指着斧背的凹陷处说道。
“若将斧刃加厚三分,斧柄缩短半尺,破甲时少费三成气力。”赢挚一边说着,一边在沙地上勾画改良图样。他的动作熟练而流畅,图样画得清晰而准确。
程咬金越看越是心惊,他发现赢挚所提出的改良方法,分明暗合他征战高句丽时悟出的破城斧法。这让他对眼前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敬佩之情。
就在这时,校场忽起狂风,狂风卷起了贞观四年征东突厥的旧战旗。战旗在风中猎猎作响,仿佛在诉说着当年那场激烈的战争。
程咬金摩挲着旗角烟熏火燎的破洞,瓮声瓮气地说道:“当年在定襄城下,若得这般利器,老程能少折三百弟兄。”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悲伤和遗憾,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场残酷的战争之中。
是夜,明月高悬,洒下银白的光辉,将整个长安城笼罩在一片宁静之中。程咬金拎着两坛烧春,大步流星地踹开赢挚的宅门。月光透过槐树枝叶,在青石板上洒下斑驳碎银,恍如当年瓦岗寨聚义厅前的篝火光影。
“当年秦二哥单骑踹营,那马槊使得......”程咬金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一边喝着酒,一边兴致勃勃地讲述着当年在瓦岗寨的往事。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怀念和自豪,仿佛那些往事就发生在昨天。
酒过三巡,程咬金酒酣耳热,忽然拍案而起,抄起斧头在院中舞动起来。斧风呼呼作响,所过之处,百年老槐应声而断。巨大的树干轰然倒下,惊起满树的栖鸦。鸟儿们惊恐地飞散在空中,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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