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班主任是个年轻帅小伙,刚分到徐文俊上学的小学,小孩总是幻想自己长大会是什么模样,这个老师便是徐文俊想长成的模样。
老师经常会在办公室练习毛笔字,这一手字在当年徐文俊的眼中确实漂亮,偶像会的那必须也会啊!
于是开始练字,其实也没练出什么太大名堂出来,毕竟毛笔字不实用,练习要找机会,硬笔书法就拿上钢笔随时可以练。
小学至高中课本的空白地方都写满了钢笔字,都是上课无聊练字写的。
字想写的好看就要找字帖练,甚至历史书上的一页碑文图片,觉得字好看都会剪下来跟着练。
徐文俊经常练习不同的字体,甚至幻想能独创自己的字体。
初衷算是崇拜老师而练字,后来慢慢是真的爱好了。
经常会拿着自己写的字显摆,比如做个扇面在上面写字,抄篇诗词做成仿古卷轴。
当有一天有个女同学夸他字漂亮,要帮忙写一幅送给她时,那飘飘然的感觉。
自此对写字的爱好达到了顶峰。
硬笔书法现在没用了,毛笔字要重新开始练。
前世毛笔字虽然练的少,但脑子里的字帖多啊,前世没多练,这一辈子有充裕的时间,再拾起这爱好也不枉穿越一回。
徐文俊眼神坚定,重重在石板上写下两字“书法”。
徐文俊在河边一时发呆,一时练练字,不知不觉一上午便过去了。
回到家里,便想做点吃的,虽然一般吃两顿,偶尔也要犒劳犒劳自己。
家里还有剩饭,现在卖饭团一般家里会留有米饭。
“月儿,去福伯家买几个鸡蛋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好呢!我马上去。”
家里后来又买了小鸡来养,主要是月儿太寂寞,想找点事做,本来打算带着她去摆摊,实在小丫头天天来来回回太累了。
现在家里一起十多只鸡,可惜还没有可以下蛋的。
每天早上耶娘会准备好猪食,白天喂猪养鸡就是月儿的活。
等月儿买回来鸡蛋,黄瓜丁,胡萝卜丁和羊肉丁切好了。
虽然没有铁锅,炒饭用陶锅也差不多,一番操作,最后一把葱花一撒,美味的羊肉炒饭出锅。
颗颗黄澄澄的饭粒,红的是胡萝卜,绿的是黄瓜和葱花,再不时几点肉沫点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