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68章 交钱(1 / 2)

洪承畴听的是目瞪口呆,还能这么玩?太子朱小松仿佛是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

结果第二天大明日报就刊登了,大明王朝规定,人去世之后,如果孩子想要得到父亲的财产,就必须缴纳高达50%的个人所得税。

老百姓很快发现,大明王朝的法律是在一个月之后,也就是天启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什么意思?很多人拿着报纸就开始解读,老百姓们突然意识到,如果说想把自己的宅基地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千万不能等着人死了再过户。

因为这时候不但需要跑很多证明,而且你还要高达50%的个人所得税,甚至朝廷专门成立了一个税务部门,在每一个县城都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这个机构不但受到当地政府的领导,同时还要受到上级机关的审查。

这老百姓一下就炸锅了,朝廷真他妈的是干得太狠了,一下子就50%的税。这意思就是说,如果留了10,000块钱,人死了钱没花了,到时候就得交5000块钱的遗产税,然后才才能够到你手里,立马贬值了一半。

这些人啊,他就害怕了,如果自己活着的时候把钱给孩子了,碰到一个白眼狼,到时候自己就得吃苦受罪。

可是如果自己拿着钱,等到自己死了,孩子要交50%的税,一时之间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毕竟这可是实实在在的钱,更过分的是一个月之后就开始实施,有些是属于家族的,江南很多有钱人都会购买一些公田,这是属于整个家族的,以前就是为了支持有些人读书,毕竟只有这些人通过科举考试当官,才能够更好的回报家族。

现在朝廷已经明确规定了,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以后不允许出现家族的产业,如果有的话,只允许是祠堂。

如果你还有别的,那都需要缴税,每年需要交10%,否则强行拆除。

整个大明王朝所有的地方都乱了,大家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朝廷颁布的政策到底能不能实施,又通过什么样的政策实施,这都是未知数。

如果这样搞下去的话,把钱放在手里,以后留给孩子的时候是麻烦。如果现在就给了孩子,那只能认为对方有良心,碰到白眼狼只能够认倒霉。

封建文化毕竟在明朝根深蒂固,现在很多事情都打破了这些人的观念。朱小松默默观察政策的效果。

有些人选择现在就把钱财分给自己的儿女,毕竟人发生意外,那都说不清楚。也有的人选择把钱放在自己手里,生怕自己晚年过得不幸福。

然后有人就直接向报社写信,报社特意挑选出来登在了报纸上。

请问,如果需要缴税的话,那么儿女孝顺父母是不是法律规定的?朝廷认可不认可?

在报纸上公开就问了,你规定这样的法律,那我想问,如果儿女不孝顺应该怎么办?

按照以前的传统,儿子和女儿的命都是父母的,现在你居然这么制定法律,请问养老的问题如何解决?

毕竟小孩他一出生什么都没有,这个时候只能依靠父母进行抚养。否则的话小孩子马上就会饿死,如果没有人照顾,那基本上不可能能活下来。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