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儿真多。”
孙传武进了屋,胡晓晓赶忙脱了鞋,脱了袜子把脚放进脸盆里,十个肉乎乎的脚趾头勾在脚面下面,像是不敢见人一样。
没一会儿,孙传武从屋里拿出一双粉色的拖鞋,用水冲了一下子,扔到胡晓晓脚边儿。
“水泼院子里就行,我去给你找被卧去。”
“嗯呢。”
进了屋,孙传武从炕柜找了一床新被褥,然后扯了一个新的高粱枕头,铺在了炕头。
伸手试了试炕头的温度,还行,热乎了。
“行了,给你铺好了,你一会儿直接睡觉就行。”
“你洗脚不传武哥?”
“洗啊,这不等你洗完了我再洗么,家里就这一个脸盆儿。”
这年代很多农村家庭都这样,家里就一个或者两个搪瓷盆,一个洗脚一个洗脸,有的家里洗脚洗脸就用一个盆儿。
饭都吃不上了,还管干净埋汰呢?
胡晓晓咬着嘴唇低着头,两只脚在水里来回搓着,孙传武又点上一根烟,眯着眼睛看着盆里的两只灵动的脚丫子。
胡晓晓这丫头,是真白啊!
现在家里点的都是钨丝灯,灯光是那种偏黄色的。
可胡晓晓的两只小脚丫,就像是下进锅里的汤圆儿,又白又润,怎么看都好看。
有句话说的好,一白遮百丑,更何况胡晓晓长的还好看,这更让血气方刚的孙传武的心像是猫挠了一样。
不能吃还不能看了?
胡晓晓看着孙传武直勾勾的眼神,心里面就跟灌了蜜一样,又甜又羞涩。
她喜欢孙传武,孙传武长的高,好看,性子还好。
她打小就喜欢。
小的时候她就总找理由,喊上一大帮子小伙伴儿,放假了就去找孙传武玩儿。
前一阵儿爷爷走了,那一晚上的羞涩,更让她心里早就埋了多少年的种子迅速的生根发芽。
特别是听到很多人都在传丁雯静和孙传武好了以后,她的醋坛子就打翻了。
从那天开始,她就隔三岔五的去找孙传武,秋衣秋裤是她故意没装的,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爹能不能找孙传武帮忙,但是哪怕有一点儿见面的机会也是好的。
孙传武的眼神,让她浑身都有些不自在,那种感觉怎么说呢,欣喜中带着羞涩,羞涩中还带着几分紧张。
她咬着嘴唇,红着脸别过头,舒展开了自己的小脚丫。
孙传武的眉头也跟着舒展开来,他看向灯光下胡晓晓羞红的脸,然后又忍不住的在胡晓晓脚丫子上扫了几眼,才不舍得挪开了目光。
掐灭了烟,孙传武板着脸嘟囔道:“脚丫子滂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