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的疯了啊,你他妈还不是再盯着陈兴平看!”
没错。
刚才吴春凤就是在盯着陈兴平看。
她发现,陈兴平好像变了。
他变得比之前英俊不少。
整个人从内而外透露出来的,有一种城里人的气质。
就跟李子豪口中形容的城里公子哥一样。
以前吴春凤从来没正眼瞧过陈兴平。
总觉得他是个泥腿子,身上脏,人也不如子豪哥哥帅气。
可是今天这么一对比起来。
陈兴平好像比李子豪俊不少。
特别是换上这一身板正的衣服,让人看着根本挪不开眼。
吴春凤有些纳闷。
她以前咋没发现陈兴平这么英俊呢?
最关键的是,他还疼媳妇儿,竟然想办法给林允棠买了这么昂贵的一条裙子。
如果自己嫁给陈兴平的话,那穿这条裙子的人,不就是自己了吗?
吴春凤发现自己,好像有些后悔了……
可是转头看到李子豪那一刻。
她又将后悔抛到了脑后。
后悔个屁啊。
李子豪是城里人。
陈兴平是村里人。
就这一点而言,陈兴平就永远比不上李子豪。
她吴春凤是不会后悔自己嫁给城里人的!
林允棠有裙子穿又如何?
结婚就一条裙子而已,自己的婚宴可比他们的好上不少。
桌桌都喝苞米酒吃肉。
他陈兴平拿得出来吗?
必不可能!
一想到这,吴春凤就气顺了不少。
她瞪了挫里挫气的李子豪一眼说道。
“行了,别他妈看了,接我回知青点,我们去喝苞米酒,吃酒席!”
“大家伙去知青点吃席,我们吃肉喝酒去!”
吴春凤大手一挥。
就让众人跟着自己去吃酒席。
李子豪虽然脚被踩了一脚。
但还是把吴春凤给背了起来,一路往知青点背去。
为什么李子豪的婚宴会办在知青点呢。
那自然是没地方办啊。
李子豪家在城里。
而他又要在乡下干活。
请假结婚之类的,又要走程序很麻烦,而且爹娘都不想办婚礼,所以只能办在乡下了。
把吴春凤从吴家接出来到知青点,也算是接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