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渐渐停止挣扎,没了声息。
云琛将匕首拔出来,熟练地在裤腿上抹了两下,擦去血,重新插回靴子里。
她拍拍野猪的屁股,叹气道:
“难为你了,横竖都是死,不如圆了你家主子一个心愿再死。一会儿让厨子给你烧好吃些,也算让你走得体面。”
一旁的厨子和仆人都忍不住发笑,只有炎朗定定地望着云琛。
在那双黑白分明、如莲花洁净的眼睛里,他又一次看见那种杀气腾腾的干脆果决。
上一次看见这眼神,还是二人在黑熊林中,她单杀大黑熊的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炎朗从骨子里喜欢云琛这不经意流露出的充满杀意的眼神。
像是一只纯良干净的小白兔,偶尔会变身成呲着獠牙的嗜血野兽。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他觉得有些食髓知味,着迷得紧。
云琛上前将炎朗扶起来,帮他洗净手,重新回到摆着乳白奶酒的安静院子里。
炎朗一直盯着自己的手,掌心是刀柄划出的久久不褪的红印。
云琛明白,炎朗锦衣玉食,地位尊崇,他什么都不缺,只缺一种对“死亡”的掌控感。
他掌控不了自己弱小的身体,只有真正掌控一次“死亡”,他这一生将近四十年的心结,才能终于得到些缓解。
“炎朗,这下你知道了,杀人的感觉并不好。你是神医,是救人的。”
炎朗端起奶酒,他第一次瞧见自己的手会颤抖。
“我只是因为自己得了绝症,才开始钻研医理而已。因为我是皇子,我便能轻易得到天下各种珍贵又难寻的医书,学得便比旁人更快些。我从医的心,从来只为我自己,医治他人不过是顺手,更多还带着功利目的。”
云琛笑笑,“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管你是何初心,你总归医治了很多人。炎朗,你瞧,杀一个人往往只要一瞬间,可救一个人,就像你这次救我一样,却要费许多心血和力气。可见救人远远比杀人要难。”
论心无完人?这话有意思。”炎朗说。
云琛又道:“我安慰不了你,因为你真的挺惨。如果你信命,信‘天生我材必有用’,那么也许是老天爷需要一位神医救世,所以才令你如此吧。”
和周围所有人不同,云琛自始至终都能用一颗平常心来直面炎朗,甚至直言“你好惨”,从不避讳这人人不敢提及的离魂症,这八岁身体的痛苦。
炎朗觉得有点痛快。
“你这几句,是我四十年来听到最有效的安慰。可惜我没有悬壶济世的伟大意志,我只是想拼尽全力钻研医理,治好我自己。至于医治其他人,随缘遇到便医,无谓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