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和陈州府之间,地处平原,自古乃兵家必争之地。明太祖称帝后,大兴水利,才使劫后余生的百姓看到一丝希望。
这天,晴空万里,微风徐徐。
一望无际的麦田散发着阵阵清新的气息。
大道上,时不时有行人驴车走过。
天近午时,路上行人开始稀少。一个破旧灰衣中年,正疾步赶路,他不过三十,面容清瘦,他的肩头背着沉甸甸的行李,外带一把雨伞,伞柄上刻着一个大大的杨字,腰中,挂着一把二尺多长的弯刀。
前面,是一个破庙,庙前有十几棵高大的柏树。
中年人又困又乏,他快步来到一棵树下,用袖子拍打一下地面,然后一屁股坐下,背靠大树,从怀里掏出一个葫芦,打开口,狂饮起来。
就在他入寐之时,两个青衣人已经站在他的身前,看着他那鼓鼓囊囊的包裹,发出狞笑。
这两个青年个头差不多,身体也都不胖,左边那个脸上从颧骨到嘴角,有一条刀疤,正拿着一把弯刀斜靠在肩头上。右边那个贼眉鼠眼,手里拿着一把镰刀。
看中年人没有反应,刀疤脸挥刀探出,向那包裹挑去。
这当儿,中年人突然醒来,但他没有惊慌,只是乜斜的看了刀疤脸一眼,口中带着一丝嘲讽说道:“兄弟,风紧,扯呼吧!”
刀疤脸一怔,随机说道:“小弟生就吃的百家饭,识相的留下行李,走吧,留着脑袋总比留着财物好!”
中年人呵呵一笑:“江湖上打听一下,我杨百步可是浪得虚名,我看该滚的是你们!”
刀疤脸全身一颤,看看身边那贼眉鼠眼汉子。杨百步的威名他们多多少少听说过一点,他爷爷杨逍,威震天下,这杨百步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传说他十步成杀,百步不留人。像自己这种小角色,恐怕不够人家动动手指。
此时,他们身后,又一个声音响起:“朗朗乾坤,几个无名鼠辈,我看真是活腻歪啦!”
这句话,把刀疤脸和贼眉鼠眼惊的魂飞天外!
回头看,只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英俊青年就站在他们身后。
他身高体廓,足足比常人高出半头,鹰钩鼻子,桃花眼眼放摄人心魂的光彩,重重的眉毛压在睫毛之上,黄色的自来卷头发披在肩头。
刀疤脸忽然觉得大难临头,他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大爷,对不起,看错人啦,我们这就走!”
看着刀疤脸和贼眉鼠眼狼狈而去的背影,鹰钩鼻子青年这才对中年人说道:“我救了你!”
杨百步一动不动,冷冷说道:“要我谢谢吗?”
鹰钩鼻子摇摇头:“不用谢,救你,是因为我也是为了你身上的银子。”
杨百步呵呵一笑:“阁下认为我需要你来救?”
“需要不需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把他们赶走,所以,你就是我的战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