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262小说网>历史小说>四合院:开局被送养,傻柱后悔了> 第20章 举报傻柱遗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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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举报傻柱遗弃儿童(2 / 2)

见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都已签好了字,王红梅拿起笔在公证人那一栏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当她签完最后一份协议之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留下了一份协议存档,将剩下的四份协议分别递给了傻柱和刘秀华。

傻柱接过协议,随便的叠了两下,直接塞到了棉衣口袋里。

终于解决掉这个小拖油瓶,傻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他和王红梅打了声招呼,转身就准备离开街道办。

就在这时。

身后,一道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王主任,我要举报傻柱!”

何建设站在椅子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满脸都是委屈的说道:“我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弟弟,我娘和我爹何大清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

爹娘不在了,何雨柱就是我的监护人。

可他非但没有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反而在全院大会上,当众将我遗弃。

如果不是我妈刘秀华心善,好心收留了我,只怕我连昨天夜里那场大雪都活不过去了!”

此话一出,整个办公室都惊呆了!

何兰兰和何菊菊并没有完全听懂弟弟在说些什么,她们俩只是觉得弟弟站在椅子上,手舞足蹈,长篇大论的样子好帅哦!

刘秀华则是满脸心疼的看着何建设,她没想到,看似坚强,像个小大人模样的儿子,心里竟然藏着这么大的委屈!

王红梅的心中翻江倒海,犹如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她看了看站在椅子上的何建设,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的傻柱,脸色铁青,眼神阴鸷。

如果眼神能杀人,傻柱此刻怕是连渣都不剩了!

也难怪她如此生气,身为南锣鼓巷的街道办主任。

在她的管辖范围内,竟然出现了一桩性质极其恶劣的遗弃婴幼儿案件。

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最次也得背个处分。

王红梅今年才三十岁出头,对于仕途她还有着不小的野心,这样的污点绝不能出现在她的个人履历里。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也是自己大意了。

签订收养协议之前,只征询了收养人刘秀华和送养人何雨柱的意见,忽略了被收养人何建设的意愿。

可这事儿也不能怪她呐!

依照规定,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如果年满十岁,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才能签署收养协议。

可何建设看起来也就两岁左右,比刘秀华的双胞胎女儿还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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