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当他了解完旧税制之后,这才明白过来这里面的道道。
举个简单的例子。
一般的商品是怎么收费的呢?
就那卖牙膏来举例,批发商从工厂手里买了产品,再卖到商店里,要缴纳一个批发税。
之后商店再卖给零售客户,还要再缴纳一道零售税。
一件商品在流通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两道税。
但是,这只是针对于私营企业。
对于国营企业来说,只需要缴纳零售税就可以了,批发税是不需要缴纳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四九城的国营商店,购买了一万支牙膏,然后它下边分管的比如县份郊区之类的国营商店,来四九城国营商店调货了两百支牙膏。
在调货的过程中,这中间并不涉及买卖关系,自然也就不需要交税。
除此之外,老税制里还有很多项对国营企业和合作社优待的政策。
比如,新成立的合作社,可以免税一年。
再比如,为了鼓励私营企业加入国营企业,私营企业为国营企业代购,代加工的产品也可以减免一部分税费。
这套税收方案在刚开始的时候非常好用,但是随着国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到1952年的时候,这套税收方案实施起来就有些难受了。
究其根本,主要还是因为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占有比例发生了变化。
建国伊始,我国的国营企业占比43.8%,私营企业的占比是56.2%。
到了1952年的时候,攻守异位。
国营企业的占比是67.3%,私营企业的占比变成了32.7%。
国营经济的扩张,直接导致国家收上来的批发税大幅度减少。
同时,还是那句话,无商不奸!
看到国营企业不用缴纳批发税,那些奸商资本家也动起了坏心思。
产品通过批发商的手里再流转到零售商的手里,那就得缴纳一道批发税。
可若是省去中间商这个环节,直接把产品从工厂卖到零售商手里,岂不是就不用缴纳批发税了?
于是,大量的私营工厂雇佣业务员直接跑商店,把工厂里的产品直接卖到了商店里。
最绝的是,为了逃避税收,他们甚至委托零售商代卖!
这样一搞,国家收到的税收就更少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国家也是一样的。
不论是建设经济,还是军事强国,方方面面都需要用钱。
正所谓下有对策,上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