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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吕宋(2 / 2)

洪承畴:噢?合作!怎么个合作法?

使者拿出一个拟定的协议出来:这是我方的提议和条件,请总督阁下过目!

一边的通译过来要帮助翻译,洪承畴一挥手:不用了!我方有自己的统译。请使者先回船上等候,我方需要讨论商谈一下利弊。

使者回到船上去等待,一等就是五天!急得乱转。

洪承畴让通译把这份协议整理出来,就是二个意思,一是华记在大员给西班牙人一个港口做贸易,西班牙马尼拉总督承认华记在占宋北部的实际占领;二是华记给西班牙最惠国待遇,对大明、倭国贸易取最低税率,马尼拉也同样给予华记在马尼拉同样待遇。

洪承畴将协议发往旅顺,毕自严、袁可立、孙承宗、沈有容、宁完我等商讨了两天,拟定了最终协议发给了洪承畴。

协议内容为:

一、马尼拉总督不能代表西班牙政府,设立马尼拉总督区是西班牙对大明的侵略和冒犯!因此华记在吕宋做任何事情都是合理合法的,华记对西班牙在吕宋的占领不予承认,华记在吕宋的开拓不需要马尼拉总督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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