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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三个月(2 / 2)

根据港府的《证券条例》,当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股权达35%,若想进一步购入股份,则需向董事会提交函件,对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此类要约具有强制性,只要吴耀祖持股达到35%,就必须依法公布并购计划,向所有股东发布公告。

公告中须如实披露自身信息,并详述收购后的战略规划,这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时,原有董事会通常会竭尽全力保卫控制权,手段多为发动反收购行动。他们惯用的方法是大手笔拉升股价,若吴耀祖资金不足,收购便可能失败。

但即便失败也无需担忧,一旦发出全面要约,几乎难以抵抗。

成功收购意味着完全掌控目标公司,失败则可抛售退出,到时股价已被抬升,抛售绝不会亏本!

这也是为何刘栾雄在后世遭多数香江商人反感的原因。

因为他无情地坐享老牌家族成果,狠心剥削。

因此,在控股35%前,属于隐秘增持阶段,需谨慎操作。

要确保美丽华酒店与金利保股价稳定,才能顺利推进最终步骤。

吴耀祖志在全面并购,而非短期获利,他对这两家公司旗下资产需求迫切。

于是他点头催促手下二人:

“继续秘密购入。眼下市况不佳,错失良机再难觅此机遇。剩余资金我留7000万用于持续操作,其余全用于并购。”

吴耀祖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市。

他拥有五六个顶级金融大亨及华尔街寡头的记忆与能力。

即便没有先知般的预知能力,他依然能在全球金融证券市场中游刃有余。

特别是在1983年的港岛股市,对他而言如同满级玩家的新手村。

不到一个月,他在股市已获利数亿港币。

然而,即便他才华横溢,收益也有限。

港岛股市规模太小。

这里尚未成为背靠内地、汇聚大量优质中资公司的世界最大金融市场之一,总市值超五十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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