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初步达成收购协议的方案。
据沈青鸢与萧幼楚两人的统计估计。
大概需要花费十个亿的资金。
这样一大笔的开销。
公司账户上。
根本没有。
对此。
沈青鸢有些担心。
这要是资金不到位的话。
就相当于得罪了不止一个人。
以后。
想要再买。
可就困难了。
可能要付更多的钱。
“秦总收购这么多的版权,看来,很看好未来的发展。”
“可是,这投资也太大了,沈秘书你就没劝过一下秦总?”
萧幼楚对于秦受的行为,也是感到了一些疑惑,当今时代,才实现歌曲版权的推广,就遭到无数人的反对与抱怨。
想要继续推广版权的意识。
就连她都觉得很是麻烦。
亟待解决的事情。
不止一两件。
涉及太多。
牵扯太多。
理论上来说。
以萧幼楚的估计。
这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政策。
就算政策以后成功了。
那也是一二十年后。
把十个亿的资金砸在版权上。
要是未来这些版权,并不能变现的话。
就等于打水漂了。
而且。
哪怕刚好这些版权能变现。
又能变现多少呢?
收益比太低了。
还不如。
去把这十个亿。
用来做其他的生意。
以她的投资天赋与眼光。
有信心在一两年内。
把这十个亿翻倍到二三十亿。
绝对比投资在这些版权上。
要好上无数倍。
提前抢占先机。
驾驭时代的潮流。
她相信。
在一二十年后。
能把这十亿变为百亿。
乃至是千亿万亿。
毕竟。
一步先。
步步先。
只要自身不犯大错。
懂得结交各种大人物。
那么。
就不会翻车。
所以。
投资版权这件事。
在她看来就显得极为愚蠢。
不过。
她与秦受。
并无亲密的关系。
对此。
她没资格提建议。
也无法阻止。
还不如顺其自然。
人各有命,不能干涉。
阻止了反而还会得罪秦受。
那才是好心得不到好报。
何必找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