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凌带回的金疮药直到用完,陈意晚的伤口才隐隐有些要愈合的迹象。
这时,距离她被云殊重伤,已经过去快半个月了。
月亮开始变得又暗又窄,好在陈意晚已经有力气吞吐月色了,不到两天的时间,伤口便奇异地好了。
陈意晚站起来的这天,云凌高兴坏了。
“我知道这个药管用,却没想到这么好用。”
陈意晚的心,却坠坠地有点疼。
“你之前用过这药吗?”
云凌摇了摇头,“不过上次二哥被人一剑贯穿胸口,用的便是此药。”
“难为你,冒险回云家给我取药,下次别这样了。”
云凌点了点头。
“你这几天好好养伤,等你完全康复了,我带你去逛染花巷。”
云凌要比陈意晚想象中更贴心,他带回来的包袱里,除了药,补品,竟还给她带了两身衣裙,以及,肚兜……
陈意晚看着那用金线绣着剪烟花的红肚兜,脸上烫得能蒸熟一张饼。
云凌却浑然不觉,仔细地替她整理裙摆,甚至还退后了一步,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满意地拍了拍手。
“好看诶。”
陈意晚内心一阵哀叹。不知该为他的单纯高兴,还是为自己没有女性魅力而伤感。
云凌也换上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拉着她往一堆碎石的地方钻。
两人爬了约莫有半盏茶的时间,忽觉面前豁然开朗。
陈意晚看着面前的万家灯火,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她已经太久,没看到人间烟火气了。
十一月的颍川大陆,茫茫雾霭里,有数不清的山峦与炊烟。
许是山里的傍晚,温度太低,陈意晚觉得有些冷,全身都在微微地发抖。
云凌一脸的兴奋,仿佛一直远离人烟的是他。
“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云凌牵起陈意晚的手,拉着她在暮色中狂奔。
这一刻,仿佛,她不是人人喊杀的女反派,他也不是被同胞兄弟仇视的世家子弟。
他们是这世间最平凡的少男少女,快乐恣意,无忧无虑。
从山上看近在咫尺的染花巷,真要走过去,实实在在花了两人不少的时间。
当他们来到染花巷巷口的时候,灯光已然四起,整条巷子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流光溢彩,绚烂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