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找到的碉堡遗址,完全成为一个天然适合阴干风干的风干场,使他处理那些兽皮也方便,不用担心被雨淋以及被飞鸟野兽破坏,完全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唯一可惜就是这年头这些东西不方便出手,甚至不方便拿回家给爹娘姐姐看。”
刘新唯一可惜的只是感到可惜这一点。
因为现在还是70年代,还是集体主义为主的时候。
他如果敢把这些东西拿回家,分分钟会被人盯上还举报。
甚至他都不好向家里人解释这些豹子肉、熊肉到底从哪里来了。
还肯定会被猜到他在山上到底在做什么。
但他毕竟从以后世界回来,思想认知上就和这个年头的一般人不同。
因此他只能自己用一部分留一部分。
确定等到差不多合适时候再拿出来,或者假扮成其他什么狍子一类的肉拿回家。
这还是他顺利拿到了护林员身份,以及获得了随身空间。
否则如何转移藏匿这些宝贝东西都是一个大难题,根本不可能藏在自己家里却不被周围邻居知道。
……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移动速度还挺快。”
刘新带着大军重新回到山崖上,摊开掌心看一眼今天的宝物标记。
发现这个被标记出来的东西肯定是活的。
因为就这么一会功夫,它已经移动了300多米。
好消息是没有深入深山区域,仅仅沿着附近山林在移动,而且这种移动速度让他确认不是什么人参,肯定是什么动物,大概率和虎妞被发现时候一样受了伤。
“先过去这边看看,别到了地方才发现已经死了。”
有了虎妞的甜头,他知道有些动物是活着时候比死了来的价值大。
对他来说能驯服就驯服,肯定比仅仅捡到一个死物剥皮吃肉来的好,毕竟他现在还有两头大狗熊的尸体肉块没有完全处理完,暂时都不缺大肉快吃。
“唔。”大军应声,主动走在前面探路。
它的放松态度也说明附近没有什么危险。
刘新却还是把猎枪从随身空间里拿出来,背着。
同时另外一边肩膀上背着弹弓,方便应对一些小型目标情况。
他这时候和最开始上山时候已经完全要判若两人。
不仅仅身边有猎犬,背后有猎枪。
还对这里已经相当熟悉,开始有了一些山林老手的架势,简直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后花园来参观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