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几个朋友一起正在家里喝茶聊天,突然闯进来几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将你们几个用警车拉到荒郊野外,毙了,你觉得可信吗?你肯定会说,滚一边去,开什么玩笑?哪有这事?
朗朗乾坤,法治世道,这种恶性而颠覆人的认知的案件,居然就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广东一个县级市。
真是江宽河阔,什么鬼都有!
案发时间:1997年8月7日傍晚
案发地点:普宁市郊外的一条偏僻水沟旁
【重现现场】
1997年8月7日下午4时许,广东普宁市(揭阳市代管)占陇镇一个农家小院里,四个本村男子在一起悠闲地喝茶聊天。
突然,从院外冲进来6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包围了这几名男子。
“谁是陈广丰?”
“我…就…是,有啥事?”看到一下子来了这么多持枪的警察,这个叫陈广丰的男子,吓得差点把双手举了起来,声音微微颤抖地答道。
“把他们捆起来,带到局里去。”领头的一名警察对其他5名警察下了指令。
事后得知,此人是占陇镇派出所的副所长罗某某,而另外五名是本所的普通民警,分别手持压满子弹的冲锋枪和手枪。
“警察同志,我可没有做什么坏事啊!”陈广丰听这名警察一说,顿时感觉情况不妙,于是极力澄清道。
另外站起来的三名男子是本村的村民,他们闲来无事,就是来找陈广丰喝茶胡侃来着。
换一句话说,他们纯粹是吃瓜的群众。
他们内心很疑惑:你们既然是找陈广丰,为什么要连我们一起捆?
这三名男子分别是郑某炎,陈某平,黄某生。
几名男子对眼前的情景吓傻了,看见警察手里端着冲锋枪,有的拿着手枪,正对着他们,四名喝茶的男子心里有点发悚。
此时,他们不知道到底犯了啥法,各人脑子里在飞速搜索最近做过的事情,没有什么违法的事啊。
又心想,这是不是一个误会,反正自己没有做过什么坏事,警察办案也是公事,了解清楚后,一定会马上放自己回来的。
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按照他们自己所想。
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几个小时之后,他们竟然横尸水沟。
于是,现场的警察将几人的手反捆绑后,塞进警车里,车向市局方向开去。
车沿着广汕公路向揭阳的方向一路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