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的失败宛如兜头浇了一盆冷水,让富弼彻底清楚了,要想大刀阔斧地建设一个理想的大宋,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君主坚定不移地支持,而自己的君主只是个懦弱的人。皇帝想要的不是一个能开天辟地、继往开来的大宋,而只是一个能维持运转下去的国家而已,那么现在自己所能做的,也顶多是个帝国的修补匠。
他的新搭档韩琦,此时也和他有着同样想法。随之改变的是两人的性格,他们都不再像以前那么急躁冒进、锐气凌人。在以前的庆历年间,富弼、韩琦是高高在上、“礼绝百僚”,而现在的他们都是平易近人、“折节下士”。
嘉佑之治的国家治理,不像庆历新政的铺天盖地般的声势浩大,也从来没有什么体系和纲领,而是哪坏修哪、零零散散,低调得都几乎没有引起史学家的关注。
嘉佑元年(1056年)四月,朝廷出台了限制通过祖辈补荫来获得官位的新办法,“自是每岁减入流者无虑三百员”,这实际上就是范仲淹“抑侥幸”的细则化。
嘉佑二年(1057年),朝廷正式颁布了针对转运使、提刑官等地方官吏的年度考核办法。这是对范仲淹“明黜陟”的具体实践。
嘉佑二年(1057年)十二月,朝廷下诏,以后的进士录取人数减半,且对考试科目进行改革,增加了时政策论和经义理解的内容,更加突出实用化、突出考查学生能力,这其实就是范仲淹“精贡举”的科举考试改革内容。
嘉佑三年(1058)十一月,朝廷诏令全国各路转运使详细筛查出可以减免的徭役,加以统计后进行了全面减免,光嘉佑四年一年就“省二万三千六百二十三人”的徭役人数,很好地减轻了百姓的差役负担。这正是范仲淹的“减徭役”新政的实践操作。
嘉佑四年(1059)八月,针对普遍存在的征收田赋不均问题,朝廷诏令各州县重新丈量土地,然后根据各户实际所占土地亩数调整税额,但很快受到了部分朝臣和大量富户的反对。最后这项诏令只在部分州县推行,并未在全国进行大范围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