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众人或蹲或站,皆捧上一海大的碗,吃的满嘴香。
待一碗饭食下去,众人疲惫稍减,精神再次振奋起来。
宋小麦扒拉着碗里的饭,一边吃一边皱眉想到,此地离村子要走至少三个时辰的山路,且山路还非寻常山路,没有陈猎户带着,众人根本走不出那团雾瘴。
三十头猪,就算一人扛一头,也还有剩。
更何况...宋小麦朝人群一一扫去,深觉里面除了赵大牛这种带点天赋的,少有人能扛的起那么大一头野猪。
正在她想的入神之际,吃饱喝足的刘一水摸了摸浑圆肚皮,望着山坳方向咂舌道:“这么多头野猪,咱也弄不回去啊...”
“但要是任其留在坑内,糟践东西不说,兴许还会惹来别的什么野兽...”
“当然不能扔!”
宋小麦放下碗筷:“咱们进山一趟不易,挖山薯虽不能耽搁,但野猪都是白花花的肉,自也不可糟践,我想着...咱要不取其精华,其余就地处理,如何?”
“精华?”
刘一水一愣。
宋有田知,跟前的丫头主意向来大,连自己老爹都时不时听对方的,他也早就没将对方当一个孩子看待,便没急着开口,听对方继续讲话。
宋小麦略微沉吟:“野猪刚死,血还热乎。”
“首要的,咱们不如趁机将血放干净,这样取下的肉,能最大程度减轻腥臊之气,分量也能轻不少。”
“第二,咱们只取好肉!”
丫头这话刚落,众人已肉眼可见心疼几分。
宋小麦装作没瞧见大伙的反应,继续道:“四条腿、里脊、肋排、板油,这些都是好东西。分量轻,价却高。”
“咱们带的盐不少,把切下来的好肉用盐厚厚裹上搓一遍,既能防腐,也方便携带。”
至于剩下的大骨,下水,内脏之类,只能忍痛割爱了。
众人深知,三十头野猪,就算以这半留半弃的方法,众人来回运送,也得跑上两趟。
跑两趟且不说,深山可不是好闯的,众人背着这老多肉到处跑,那跟将自己当成引兽用的活饵有啥区别?
肉纵然好,命却更加宝贵。
宋有田想了想,觉得对方说的办法,确实是眼下最合用的法子,便想点头,陈猎户却忽然开口:“猪皮也留下吧,此物我可寻人硝制,硝制好了,也是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