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母哆哆嗦嗦地讲了好一会儿,陈干事才终于弄明白。原来郑母是解放后还俗的尼姑,没什么文化,也没有生存技术,还特别害怕和人交流,一直也没有再嫁。
郑母的户口是政府统一发放的,而她捡到的女儿郑娟和儿子郑光明,当时又没向政府机构报备,也没追着政府人员讨要说法。这种事,当事人自己不着急,又没人帮着出头,自然就这么一直拖着。
当然,太平胡同的邻居们都知道郑娟和郑光明是郑母收养的,胡大妈也在旁边作证,证明郑娟和郑光明确实是郑母收养的。
陈干事便带着郑母和郑娟姐弟俩去了民政科科长办公室,这可不是小事,得科长开证明和盖章才有效。
胡大妈也跟在后面,这可是她报上来的,得负责到底。
这事说起来确实是街道办的失职,说明工作没有做到位,遗漏了困难群众的问题。所以陈干事把事情跟科长一说,立马引起了科长的高度重视。科长仔细询问了郑母的情况,又向胡大妈求证了事实的真实性。
科长表情严肃,眉头微皱,说道:“这确实是我们工作的疏忽,郑大妈这么多年带着两个孩子不容易,我们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接着,科长拿起钢笔,刷刷刷地在纸上写了一份证明,然后郑重地盖上了公章。证明没有给郑母,而是给了陈干事。
科长还严肃地对他说:“小陈,今天你就负责落实此事,郑大妈就别来回奔波了,你带着她女儿郑娟和儿子郑光明到派出所户籍科把户口落实下来。”
陈干事接过证明说道:“保证完成任务!”作为公务人员,他非常清楚,郑母的女儿和儿子这么久都没上户口,是他们工作的失职,现在必须尽快办理好。
科长把郑母留在办公室,并让胡大妈在这作陪,开始详细询问她的生活状况,包括家庭收入、住房条件、孩子的教育等等。这事还得向街道办主任汇报呢。
陈干事带着郑娟和郑光明到了离街道办不远的派出所。
陈干事直接带着姐弟俩到了户籍股负责人办公室,对负责人说明了来意,并将证明拿给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