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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欣赏的眼神最可怕(2 / 2)

三天时间啊!

如果在云衣坊门口当众展览三天,他庞谢的大名会传遍隐龙城。

庞谢的名字与螃蟹谐音,平日里别人都会客气的称呼一句蟹哥,或者蟹老大,寓意为横行无忌。

三天之后,庞谢觉得没人叫自己蟹哥了,应该改为袜哥。

或者,丝袜哥?

一想到如此外号,庞谢很想一头撞死在云衣坊门口。

以后还混个屁呀,收拾收拾背井离乡吧。

“不想丢人丢到家的话,可以换下来。”云极道。

“真的!不用在这站三天了?”庞谢惊喜道。

“只要副帮主帮个小忙,现在就可以换身衣服。”云极道。

“先说好,帮什么忙?”庞谢谨慎的道。

“我要一个人,她是船帮里的奴隶。”云极道。

“没问题!”

庞谢一听这种小事,急忙答应下来,借用云衣坊换了套衣服。

扔掉云缕袜的时候,庞谢有一种丢掉了人生最大耻辱的感觉,浑身轻松,宛如新生。

其他隐龙帮的街痞瞪着眼睛,一脸期待,结果没人搭理他们。

云极只带走了庞谢,其他人继续在这站岗。

临行前,云极唤来老狗。

“狗哥带几个人,跟我走一趟码头。”

老狗立刻招呼几名老弟兄,跟着少庄主前往码头。

走了没几步,云极略一沉吟,打了声呼哨。

小黑狗立刻从云衣坊里窜了出来,如同一道旋风落在云极脚下,摇着尾巴,歪着脑瓜,小眼睛炯炯有神。

带上大黑,云极是怕出现意外,如果找不到人,只能借助狗鼻子了。

老狗看到小黑狗之后目光立刻一变,暗暗惊奇。

他一眼认出了追风犬。

此等妖犬并不多见,属于最适合豢养的妖族种类,但必须从小开始养才行。

妖物的修炼天赋与人族一样,参差不齐,豢养一头忠心耿耿的妖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大量的灵石与时间。

但凡能拥有一头筑基巅峰程度的妖物,绝对不会是普通的修士,至少是那些修行世家。

老狗对落云山庄的实力,愈发肯定。

认定了新东家不仅财力惊人,家族底蕴也极深,尽管比不得三大世家,至少人家在北燕一定有一席之地。

老狗确实眼力过人,但这次看走眼了。

如果让他得知狗子是前几天刚赎回来的,老狗估计得担心他自己会不会也被东家给卖了。

毕竟都叫狗嘛,卖了小狗卖老狗,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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