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礼贤说完案件详情。
“原来如此。
既然证据确凿,他想否认也难。
你带好记录本,跟我进去审问他。
乌蝇,把情况向姚Sir汇报。”
洪炎听完案情后迅速有了应对方案,这不过是小事一件。
“明白。”
审讯室。
“阿Sir,我真的冤枉啊,为什么要抓我到这里?”
嫌疑人辩解道。
尽管他表现得很无辜,但洪炎已确认他是取枪之人。
“啪!”
洪炎拍桌警告。
“哼,你心里不清楚吗?在公厕取枪被抓个正着还想抵赖?”
“喂,阿Sir,你们这是故意吓我吧。
我当时明明在上厕所,谁看见我拿枪了?这不是无端诬陷吗?况且我根本没碰过枪。
要是不信,可以做指纹检测。
如果我真取过枪,你们怎么处置我都无异议,但若不是,我可 ** 你们。”
嫌疑人态度强硬。
“你撒谎。
若非你动过,为何把手放在水箱盖上?别解释说你在冲水,冲水根本不用双手紧握盖子,更别说撒尿了。”
何礼贤也反驳了他的说法。
“呃……”
“那位警官,我当时进去时不小心滑了一下,情急之下就用手抓住了水箱以防摔倒。
难道这也违法了吗?还是港岛上有什么规定禁止如厕时扶住水箱?”
疑犯继续为自己辩解。
“你在撒谎,回答时眼睛不敢直视我,还东张西望,这说明你心里有鬼。”
何礼贤想起姚学琛常说的话,结合疑犯的表现,于是立即指出。
“警官,如果你有确凿证据就逮捕我,否则就别废话。
我想做什么、看哪里关你什么事?即便我不看你又能怎样?”
疑犯满不在乎地说,但他的话也有道理。
虽然微表情分析或心理学能判断出一个人是否言行可疑,但这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除非是心理素质极差的人,否则没有人会轻易认罪。
“你……”
“算了,炒粉,让我来。”
何礼贤还想继续,但被洪炎拦下。
姚学琛的分析虽有参考价值,却不足以成为证据,而且洪炎自知功力不如姚学琛。
“你说当时是在厕所,那你看没看过这把枪?”
洪炎拿出证物摆在桌上。
“没见过,我不知道那里还有枪。”
疑犯连看都没看就否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