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凌皱眉看着大金牙,发现他脸上有指痕,嘴角还有血迹。
以大金牙的性子,若非真正受辱,绝不会如此狼狈求助,更不会轻易放过对方。
此刻他未报警却直接来找自己,只因一个原因:动手之人身份特殊,不宜惊动警方。
“别急,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
张凌镇定自若,转身向屋里走去。
大金牙跟在后面简述事情始末。
起初,三人前往附近歌厅娱乐,在歌厅内见到一位衣着时髦的女子。
王胖子见她衣着大胆,以为对方轻佻,便出言调戏,还自称出身名门富户。
谁知那女子身份非同小可,周遭瞬间站起二十多位壮汉,个个孔武有力,显然是习武之人。
三人自知寡不敌众,未敢反抗。
最终,那女子提出条件:让王胖子以名门之子的身份,由家中出钱赎回他们,这才放回大金牙。
“这些人下手太狠了,现在我浑身都疼……咦,怎么这么香?你是不是带了吃的?看不出张爷竟有这般本事,先给我来点,我都快饿死了,又疼又饿!”
322爬到跟前
张凌心中暗笑,心想你竟真当王胖子和胡巴是兄弟,既想搬救兵又惦记着填肚子。
“吃完再带路!”
张凌冷眼看着狼吞虎咽的大金牙说道。
“算了算了,还是回去吃吧,我担心去晚了他们会有危险!”
大金牙急忙又扒拉几口,随即领着张凌出门。
他们去的歌厅靠近潘家园,附近新开了家舞厅。
舞厅晚间人流较多,白天常有人无所事事地泡在这里,多为无业游民或闲散人员。
这类地方通常是混饭者经常出入之处。
王胖子穿戴夸张,虽外表光鲜,实则浑身透着乡气。
此刻,王胖子与胡巴一正被绑在舞厅一角。
王胖子的皮鞋已被脱下,头发凌乱不堪,脸上画满花哨图案。
“告诉你们,你们终将后悔,胖爷我可不是好惹的!”
“行了,王司令,你少说两句吧,我都快被你拖下水了。”
胡巴一脸无奈地说道。
对面坐着一个打扮随性的女孩,她梳着利落的短发,穿一件宽松夹克,浑身透着一股不羁的魅力。
难怪王胖子会动心,这样的女人就像野猫一样难以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