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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断亲(2 / 2)

一、贩卖亲孙女:苏广德与苏老太未经苏大强一家同意,擅自将苏大强之女苏二丫苏招弟卖与他人,意图换取钱财。此行为不仅违背伦理,更触犯律法。

二、暴力伤人:在苏大强与苏晓晓试图救回孩子时,苏老太持械殴打苏大强,致其头部受伤,血流不止。此行为严重伤害亲情,令人发指。

三、屡次勒索:苏广德与苏老太多次以长辈身份逼迫苏大强一家交出钱财,甚至以卖孩子相威胁,全然不顾子孙死活。

断亲声明:

天理昭昭,人神共鉴!今苏大强再无法忍受父母之恶行,经宗族长辈见证,自愿断绝与苏广德、苏婆子一切关系,恩断义绝,永不往来!

一、 自此文书生效之日起,苏大强夫妇及子女,与苏广德、苏婆子,一刀两断,恩断义绝,生死不相往来!

二、 自此之后,苏广德、苏婆子若胆敢再以任何名义,对苏大强一家进行骚扰、威胁、勒索,必将诉诸公堂,绳之以法,绝不姑息!

三、 苏大强夫妇及其子女,不再承担对苏广德、苏婆子的任何赡养义务!其日后生活,与苏大强一家,再无任何瓜葛!

四、 从今往后,苏广德与苏婆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苏大强一家生活,其婚丧嫁娶,兴衰荣辱,皆与老苏家毫无瓜葛,听凭苏大强一家自行决定!

见证人声明:

本断亲文书,乃经由本村村长、族老等人共同见证,苏广德与苏老太种种恶行,皆为事实,苏大强断亲之举,实属无奈,合情合理,合乎天理,本村上下,皆可作证!若苏广德、苏老太日后仍有不轨,除族、逐出大山村!

立书人签字:

苏大强(签字/手印)

苏晓晓(签字/手印)

被断亲方签字:

苏广德(签字/手印)

沈秋菊(签字/手印)

见证人签字:

村长(苏长河)(签字/手印)

族老(苏文炳)(签字/手印)

在场的几位族老郑重其事地在文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作为见证人。

而苏大强也是强忍着内心的激动,一笔一划地在文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那一刻,他感觉自己仿佛卸下了一副千斤重的枷锁,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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