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肚子多争气啊,一个儿子顶人家十个,可惜婆婆死的早,没能亲眼看到。
不然她也能在公婆跟前扬眉吐气一把。
吴母这么一想又想远了。
吴志超咳嗽一声,小声问道:“妈,家里还有多少钱。”
吴母伸出手指比了一个数,吴志超有些吃惊:“妈,家里咋有这么多钱?”
“我和你爹能干着呢。”吴母得意地咧开嘴笑着说:“家家户户生了女儿都扔掉,一家一大把儿子,娶不起媳妇只能买,还是我有先见之明,当初你奶奶要把你大姐二姐也给扔了,我拦着没叫扔,”
“你大姐出嫁的时候彩礼三万八,到你二姐出嫁的时候了不得了,彩礼直接翻了一倍——六万八。”吴母一脸骄傲。
村里重男轻女,一溜串的只生儿子,生的时候痛快,到该娶媳妇的时候就遭殃了。
娶一个媳妇光彩礼就好几万,还不算改口费、见面礼、盖房子之类的花销。
两口子拼死拼活赚的钱也就够娶一两个儿媳的。
总不能给老大娶了不给老二娶,底下还有老三老四看着呢。
几十年前,他们的祖辈为了解决娶不上媳妇的麻烦,就从外面背人回来。
那时候外面兵荒马乱的,有本事的人,能自己背个媳妇回来。
而有的人去了大城市晕头转向的,只能拼命攒钱从别人手里买。
她的太公公,也就是吴志超的太爷爷,当年就极有本事,单枪匹马出了村子,背回来一个小脚的大家闺秀。
听她公婆说,太婆婆会的东西可多了,长得更是漂亮得不得了,像画上的仙女。
可惜就是命不好,生下公公没多久后就死了。
不过,外面来的那些女人,过日子都不是诚心的,生了娃娃还总想着跑,不守妇道。
还是她家志超有本事,大城市的千金小姐心甘情愿的倒贴给她家。
想到这,吴母心中多年的郁气一扫而空,她伸着头看了一眼小女儿,转过头对吴志超说:“我把你小妹送到镇上喝墨水,等轮到她说婆家的时候,没有个十万八万的,我眼皮子都不带翻一翻的,咱家有钱,要娶就得娶大城市的姑娘,到时候我孙子就是土生土长的城里人。”
她说完,得意的笑了笑,脸上的褶皱挤压在一起,像枯老的树皮。
吴志超在大城市待了十年,眼界开阔了,现在又傍上了富二代,也不盯着姐姐妹妹的彩礼钱了。
吴母这么一说,他也就这么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