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屋里,李农平在和王有田热火朝天的聊王小宁和李军结婚的事情。
屋外,李勇对月叹息,莫名其妙,有了一种孤单的感觉。
“算了,闲着没事,不如上山打猎。”
“正好,之前打了一头奇怪的东西,趁机带下山来让爸妈认一下,看看是什么。”
想到这,李勇就拿起砍刀和枪,往山上走。
来到山上,他第一件事就是去之前找到的蜜蜂窝,悄咪咪地取蜂蜜。
蜂蜜可是一种珍贵的甜食,之所以现在大家感觉一般,是因为还没闹饥荒,供销社里有糖卖,每家每户吃的虽然不是精细白面,但二合面、三合面基本上还是能吃饱的,也就不会那么看重这些额度的物资。
目前为止,蜂蜜对于大家只是一种类似零食的存在,跟供销社里的糖果一样。
所以,上次弄了一些,李勇就不太热衷了,卖钱也懒得卖,主要是太忙,天天学医药知识,脑子没在弄钱上……
但是想起来,到了明年,什么都没得吃,蜂蜜可就是一种十分珍贵的物资。
饿急了的时候来口糖,估计挺刺激的。
所以,想起自家山上有一个没掏干净的蜂窝,李勇心想可别再拖了,再拖下去被别人掏了就亏大了,索性连夜赶上山。
按照记忆来到那个隐秘的山洞,很好,里面的蜂蜜都还在,没有被掏走。
主要是这个地方本来就处于危险地带,地上时常有野猪和野狼的脚印,野猪算是被他们一锅端,少了很多,野狼却还在。
看着这些脚印,就没人敢来。
“嗷呜~~”
刚想着这些,李勇就听到一声悠长的狼嚎。
接着,一阵接一阵,看起来狼还挺多的。
“我去,群狼啊。”
接着,果然出现了一头狼,躲在草丛中只露出一个脑袋,看向李洵,两只眼睛悠悠地发着绿光。
下一刻,那狼面色一变,变成一头哈巴狗的模样,热情地跑了过来。
“老狼,你吓我一跳。”
李勇还以为刚刚听到的狼群出现了,原来是老狼。
看向他的腹部,坠得越发大了,而他的骨架却更瘦,看起来有点可怜。
“老狼,你是不是无法打猎了,饿成这样。”
随手从背篓里拿出一块猪肉,实际上是从空间中掏出的,丢到地上,老狼赶紧大口吃了起来。
李勇则小心把手探入蜜蜂洞,在不刺激到蜂群的情况下,开始收蜂蜜。
收蜂蜜的过程也比较简单,直接拿刀把蜂蜜刮出来,接着迅速收入空间。
以前他有点嫌弃蜂蜜黏糊糊,家里有没有多余的玻璃罐,一直没收,但自从在别人家山上收了一次,打破了这种想法,现在收起来,心理负担全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