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念安就揉着眼睛跑出来,一头扎进他怀里:“爸爸骗人!我要妈妈那样的长头发!”
蓝归笙走过去,从他手里拿过贝壳,别在女儿的羊角辫上:“这样就最漂亮了。”
薄云封看着她们,突然从背后拿出个东西——是只绣了一半的虎头鞋,这次用的是橙红色的丝线,针脚比上次工整了些,老虎的尾巴翘得高高的,像在摇尾巴。
“本来想给念安当生日礼物的。”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挠头,“还是不太会……”
念安抢过去,举着鞋跑向海边:“我要让大海看看爸爸的礼物!”
蓝归笙靠在他肩上,看女儿的身影被朝阳拉得长长的,和远处的海浪融在一起。他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掌心的温度烫得像年轻时的心跳。
“其实我昨天去问民宿老板娘了。”他突然说,“她教我怎么绣老虎的眼睛,说要用金线才亮。”
蓝归笙转头看他,阳光落在他眼里,碎成一片金芒,真的像念安画里的星星。她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吻,带着晨露的清甜。
薄云封的耳根又红了,他望着念安蹦跳着奔向海边的背影,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另一根金线——那是他凌晨借着厨房的灯光,偷偷拆了自己袖扣上的丝线。蓝归笙眼尖,瞥见他袖口处少了颗原本缀着的小珍珠扣,忍不住笑出声:“原来沈总为了学绣虎头鞋,连祖传的袖扣都舍得拆?”
他被戳穿,反倒坦荡起来,伸手揽住她的腰往怀里带:“祖传的哪有家里的小公主金贵。”说话间,目光落在她被海风吹乱的发间,突然想起什么,从裤袋里摸出个小布包。打开时,里面是枚用贝壳打磨成的发簪,边缘被砂纸磨得光滑,顶端被他笨拙地刻了朵小小的栀子花,花瓣歪歪扭扭,却透着股认真的憨气。
“前几天趁你们午睡,在礁石滩捡的。”他替她把发簪插进头发,指尖擦过她的耳垂,“磨的时候不小心划到手,血珠滴在贝壳上,倒像给花瓣点了胭脂。”
蓝归笙抬手摸了摸发簪,冰凉的贝壳贴着头皮,却暖得让人心头发颤。她想起那年他刚接手薄氏,在庆功宴上被人灌了太多酒,深夜跌跌撞撞回到家,从西装内袋里掏出支摔断了笔尖的钢笔——那是她大学时用了四年的旧物,他说在拍卖会上看见,跟人抢了三轮才拍下来。那时她只觉得他在做无用功,此刻才懂,这个男人表达在意的方式,从来都是笨拙又执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