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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第一封信(2)(1 / 2)

102第一封信(2)(第1/2页)

金栈读完第一封信的开篇,被迫停了下来。

因为江航猛踩了一脚刹车,双手死死攥着方向盘,指节因用力绷到泛白。

他隔着前挡风玻璃,盯着被车灯照亮的雪粒,视线却无法聚焦。

这些年,他曾无数次幻想过,如果没有遭遇变故,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模样。

前二十五年,的确就是这封信里写的样子。

学业计划和入职规划,都是他十岁的时候,叔叔帮他制定的。

并没有什么惊喜。

甚至连江家的大少爷会对夏松萝一见钟情,江航也预想过。

唯独没想到,夏松萝变成沈萝这件事。

后座的夏松萝,表情同样是呆滞,手指收紧,抓紧了手机边框。

她原本以为,上周目失去了爸爸,已经是很毁灭性的打击。

从来没想过,更残忍的事情,是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爸爸竟然“不存在”?

而沈维序这个怪物,还把她培养成一个真正的刺客,去杀江航一家人?

刹那,一股尖锐的恨意从心底破土而出,像暴雨后的笋,陡然冒出了尖。

如同锋利冰冷的刀尖,扎得夏松萝心脏一阵钝痛。

但在这时候,后车门被拉开,她太过沉浸,都没察觉江航什么时候下的车。

他坐到后座,挪来她身边,手臂不由分说地一揽,将她搂了过来。

她的脸颊,被迫贴在他的肩膀上。

他总是穿得很薄,体温却足够温暖。

听到江航在她耳边说:“人生重来以后,前世都是黄粱一梦。我们拆信的唯一目的,是从中归纳失败的经验,争取这一世能获胜。其他的,当故事听就可以了,不要代入自己。”

金栈叹了口气:“他是对的。”

以前总觉得江航发癫,为什么要把“自己”和“他”分的那么清楚,明明都是同一个人。

金栈现在理解了:“我刚扫了一眼,前两个周目,我每次都父母双亡。现在我阿爸阿妈还活得好好的,我只感觉到庆幸。”

根本不想把之前两次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扯上什么关系。

不想为前世的失败买单。

夏松萝听到他父母双亡,心下一颤,抬头朝副驾看一眼:“我们三个,前世怎么都这么惨?”

金栈耸肩:“不惨,我们今世为什么会凑在一起?你俩凭夫妻缘分,我凭什么?”

然而夏松萝有个疑问:“江航不是说,跨时空寄信不能超过一年,第二封信为了救我爸爸,说是已经超过好几个月。”

金栈说:“跨时空寄信的时间,几十年都没问题。”

关于信客的操作守则,金栈只对这些底层逻辑比较了解。

小时候阿妈估计没少提醒,记下了。

金栈继续说,“关于一年的限制,是血祭术。血祭术属于同世界重生术,就像江航这样,能够带着一些记忆穿越回来。这是禁术,如果时间跨度太长,很容易在穿越时,连信一起被‘销毁’,风险极大。”

夏松萝皱眉:“那江家少爷写给他叔叔的这封信,跨越了十几年,不可能是使用了血祭术吧?”

所以,江航现在的脑海里,不应该保存属于这位江家少爷的记忆。

她最近见到的“他”,共感到的前世记忆,还是上周目的“他”?

是那个藏在澜山境里,因为被她追求,选择辞职走人的哑巴维修工?

金栈也不清楚:“我只是粗略扫了一遍,没仔细看。”

他重新拿起信纸,“这封信读完就知道了。”

……

——“我第一次见到沈萝,是在吉隆坡的别墅门口,一个很寻常的早晨。”

那天,江航的母亲叶佩凌,要在家里举办一场花艺沙龙。

一大早,别墅花园里就开始布置场地,十几个工作人员忙活不停。

江航的卧室窗外正对花园,因为听力太好,被吵得翻来覆去睡不着。

拨打妈妈的电话,没有回应,就知道是故意的。

江航烦躁起床,简单洗漱,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背心短裤拖鞋,下楼去到客厅:“妈咪呀,我真系好困好困啊,今日难得放假?,好想好好哋瞓返个晏觉,你唔好早啲叫我起身啦。”

“琴晚冇同你讲,今日有重要嘢要做,叫你早啲睡?嘛?”叶佩凌正坐在沙发上,向前倾身,调整花瓶里一支银牙柳的弧度。

客厅里流淌着她最喜欢的,王菲的《红豆》。

叶佩凌下意识从花篮里捡起两支红豆,轻轻插进了花瓶里。

江航走过去,睡眼惺忪:“咩重要嘢啊?”

邀请一堆贵妇来家里聚会,其中某个贵妇,肯定会带着适龄单身的女儿。

说白了,是给他相亲的。

江航瘫倒在沙发上:“我刚25岁。”(接下来用普通话写。)

叶佩凌说:“男人过了25就是60,你再不急,就要跳楼价大甩卖了。”

江航头痛,揉着太阳穴说:“我真是想不通,您仔细看看您的儿子,家世、样貌、身材、学历、职业……或许哪一样都不算顶尖,但凑在一起,整个吉隆坡也挑不出太多吧,怎么到您嘴里,我就成库存货了。”

从小就担心他长大了娶不到老婆,搞的江航时不时也会自我怀疑,“追我的女孩,能从家门口排到警局门口好不好。”

“光排队有什么用,江sir,你倒是谈一个啊。”叶佩凌是真的担心。

她这个儿子,朋友圈子里没人不夸,从小就是公认的“别人家的孩子”。

聪慧,嘴甜,品学兼优,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只有他们两口子才知道,这小子完美的外表下,是个“神经病”。

三岁多,别家小孩儿去学才艺,他去踢椰子树练泰拳,小腿踢骨裂了,疼了一天不吭声,摔倒了才被发现。

刚好没两天,一个看不住,又去踢,直接踢断了。

之后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直到练成。

然后就开始一门心思学刑侦。

问题是,他对横练和刑侦,都不是出于内心的热爱。

纯粹是他叔叔会,他也想学,必须学会。

人说三岁看老,那时候他们夫妻俩就知道,这孩子骨子里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偏执狂。

很多方面都能看出来。

带他去看过心理医生,得到的结论,这是天性,不是病,只能引导,无法矫正。

“谈恋爱,不是谈一个就能走到结婚,试错也是需要大把时间的。”叶佩凌很担心,人家女孩儿被他的外表蛊惑,接触久了,发现他的神经病本质,会把他抛弃。

她这经不起失败的儿子,指不定怎么要死要活。

“不是我不想找女朋友,先等我活过二十七再说吧。”江航把胸口的护身符撩出来。

成年那天,父母才告诉他,小时候之所以会移民,是因为一位居士的提醒。

他父亲从前在香港做地产生意,最信玄学,还有“御用”的风水大师。

江航五岁那年,被父亲带着,去找这位风水师谈事情时,刚好他的一位朋友也在。

是位代发修行的女居士。

接连看了江航好几眼,非要给他测了个八字。

然后断言他命带“华盖”。

“华盖”在四柱八字里,主孤傲。

这种命格的人,通常天赋异禀,术业专精。

但也代表孤独,时常被称为“华盖孤星”。

再结合其他命盘,以及大运和流年,说他“煞星随影,六亲缘浅,孤绝命。十一岁是个门槛,二十七岁又是个门槛。渡过,这一生才能安稳。”

看风水师对这位女居士的恭敬程度,他父亲当时就吓到了,求教破解的办法。

女居士拿出一张名片,说去乌鲁木齐找一个姓“苏”的宝物中间商,换取一个护身符。

那个护身符,是这位女居士祖上传下来的。

她的先祖,师承明朝永乐皇帝的御用大师姚广孝。

女居士因为需要一大笔钱,才把祖产拿去寄卖。

早知道会遇到这么有钱的有缘人,不寄卖了,白付了中介费。

更建议他们换个城市居住,别再留在国内。

他父亲信得不得了,当即前往新疆,散尽家财换来这个名叫“断尘”的护身符,随后举家移民来了大马。

江航得知以后,总感觉他父亲被那女居士给唬住了,她像是在搞推销。

而且江航不信这些。

拿出来说,找个借口把相亲推掉罢了。

“你这会儿信命了?”叶佩凌也不信,全家只有她老公一个人信,“快点上楼洗漱,下来吃早饭,好好收拾一下,别给我故意邋里邋遢的。”

“时间还早呢,我约了几个同学吃早茶,吃完再回来。”江航懒洋洋起身,单手插进短裤口袋里,晃到玄关。指尖从钥匙架上的一堆车钥匙掠过,在法拉利和迈凯伦之间,选了迈凯伦。

工作日身为刑警要低调,他的爱车们,放在车库里吃很久的灰了。

这时候,客厅淡淡的音乐,轮播到了王菲的《流年》。

庄园黑色高耸的电动平移双开门,朝两侧滑开。

橙色的迈凯伦轰鸣着出笼,清晨的阳光已经有些刺眼,江航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手去拿墨镜。

正要戴上,他的视线,忽然定格在前方。

他母亲经营了几家高端花艺坊,在家里举办花艺沙龙,用的都是自己人。

花艺坊的经理,正领着几个花艺师,沿着车道边迎面走来。

江航的视线,一眼就锁定了其中一个穿亚麻长裙的花艺师。

戴着一顶亚麻线钩织的头巾帽,长发编成了一条松散的麻花辫,歪在肩头。

她正偏头,听旁边的花艺师说话,隔那么远的距离,仿佛都能看到她眼睛里的光芒。

时间仿佛停滞住了,世界的声音也在那一刻褪去。

江航甚至都没看清楚她的脸,一个念头已像箭矢,击中他的脑海:

就是她了。

关于“伴侣”,潜意识勾勒出的、抽象的幻想,在这一刻,凝聚成为实体。

在遇到她之前,江航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觉得无非是见色起意。

但遇到过的那么多漂亮异性里,她是唯一一个能令他起“色”心的,怎么能说不是爱呢?

他的超跑太扎眼,前方一众人都望过来。

江航迅速戴上墨镜,手肘随意搭在低矮的窗框,挡住自己大半张侧脸。

目不斜视,和她们擦肩而过。

随后飞快绕了个圈,绕到自家别墅后门,车子停在外面,做贼一样翻墙回去。

叶佩凌还在客厅坐着,看他从后门慌里慌张跑回来,被他吓了一跳:“你见鬼了?还是你爸爸回来了?”

他没答,径直上楼。

等他再次下楼时,叶佩凌觉得他不是见鬼了,他是被鬼附体了。

十几分钟的时间,像是换个人,衬衫长裤,精心打扮的像是要去参加入职演讲。

鬼鬼祟祟地站在窗边,等着抓犯人似的,朝外偷看。

不一会儿,他推门出去。

江航“抓住”落单的经理,朝正布置的花台指过去:“杨姐,她是咱们店里的花艺师?”

杨经理望过去:“是啊,叫沈萝,审美和花艺技术都很好,从国内过来工作的,她男朋友在这边,刚来没多久。”

江航只问了一句,就被一桶冰水浇了个透心凉:“她看着年纪不大,有男朋友?还是从国内过来投奔他的?”

杨经理点头:“对,我见过她男朋友,也是二十出头,很帅的小伙子,经常骑摩托车接送她上下班。

江航现在听见骑摩托车的年轻人,头皮就发紧,最近累死累活,连续很多天熬夜参加警队的联合行动,围剿那些无法无天的飞车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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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马,飞车党都算当地一大特色。

二十出头,骑摩托车,随时有空接送女朋友,没读书没工作,江航脑海里已经浮现出画像:“是个Rempit?(大马黄毛)”

杨经理说:“不能算吧,大部分Rempit应该买不起七八十万的重型仿赛。”

又帅又酷的,不然杨经理也不能印象深刻,“而且,阿萝这么漂亮的姑娘,想也知道会找个什么阶层的男朋友,不可能是Rempit。”

心里说,连你这个开超跑的都惦记上了,能轮得到那些飞车党?

江航不死心:“杨姐,你确定你看到的人是她男朋友?”

杨经理只叹口气:“她要不是有语言障碍,估计还能找个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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