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海说了,关一天门有一天的损失,这个都要算进去。
别管公了还是私了,都要扒对方一层皮。
高明海不是吓唬谁。
他这个人就是吃了没什么文化的亏,不然那真的如同蛟龙入海,一定能整出一点名堂来的。
别说他心里对花溪有非分之想,心里看重。
就算是没起那心思,弟弟不在了,弟媳妇身上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也不可能善罢甘休的。
村上和乡政府那边是个人都说,就算是去告也一样是让对方破财,法院的判决那都是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甚至还不如私了得益多。
法院是看证据的地方,现在别说证据完整不完整,而是压根就没有。
受害人陈述经过是有了,但是整个过程对方都对她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没有得力的佐证。
唯一一个对方晚上无故出现在她屋里,但那是基于醉酒,而且对方自辩完全否认。
告,不可能告赢的。
至于花溪撞柱子,就算是死了那别人也只能表示一下同情。
知道的说她是受不了这份屈辱不想活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想达成目的以此胁迫执法人员。
说句个更难听的,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她自己撞上去的,跟任何人都扯不上关系。
要是真的撞一下就能让原本不需要被判刑的人被判刑,那不得乱套了。
但是高明海不甘心啊,花溪这罪不能白受。
要不是受了无法忍受的屈辱,谁没事干去撞柱子玩?
一边跟林家在乡政府扯皮,一边放出风声说已经将人告去了法院,并且已经受理了,顺带的跟各方自己认识的人打听,想综合人家的意见听听看,这个事情到底怎么弄才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