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也乐了,往手心里啐了口唾沫:“这地方确实不赖,看来以前没来错了。
不过野猪群不好打,惊了它们能跑二里地,能弄下来一两头就不错了。
咱别贪多,打两头野猪,套只鹿,再挖几个猪獾、紫貂,这趟就够本了——紫貂皮能给你嫂子做个围脖,猪獾肉烀着吃,香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李富贵愣了愣,挠着头一脸疑惑:“哥,我就瞅见野猪和鹿了,没见猪獾和紫貂啊,你是不是瞅错了?”
陈乐刚要开口,李富贵忽然一拍脑门,哦——了一声,跟恍然大悟似的!
“我知道了!你那边有发现?是不是瞅见紫貂啥的了?多不多?能弄几只?”他激动得说话都带了颤音,本来就磕巴,这下更说不清了,好在陈乐早听习惯了,知道他想问啥。
“那是自然,你哥我啥眼神。”陈乐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刚才瞧见好几个洞子,雪地上全是猪獾的脚印,跟小孩巴掌似的,这玩意儿都快成灾了,估摸着没少祸害庄稼。
我还琢磨呢,胜利屯的生产队怕是没少受它们祸害——周围有熊有野猪,地里的苞米能剩下个粒儿就不错了,也难怪他们年年亏空。”
“可不是嘛!”李富贵咋舌,“前儿听我表叔说,胜利屯那生产队,去年的麦子刚割下来,就被野猪拱了大半,有的人家都快揭不开锅了,全靠队里接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