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来自1988年、尘封于爱尔兰根大学内部图书馆缩微胶片中的“OCF技术备忘录”,如同在波澜不惊的湖面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不仅在启明芯内部引发了巨大的震动和希望,更是在接下来的专利战博弈中,成为了林轩和赵晴鸢手中最锋利、也最具威慑力的新筹码。
如何以及何时“亮出”这张王牌,需要精心的策略和时机把握。直接将其作为“重磅炸弹”扔到法庭上,固然可以追求在诉讼中彻底打垮对方核心专利的目标,但这过程漫长、耗资巨大,且结果仍有一定不确定性(对方律师必然会围绕其“公开性”和“技术相关性”进行激烈辩驳)。林轩和赵晴鸢商议后,决定采取一种更具策略性的做法——“引而不发,以势压人”,将这份证据作为最重要的谈判筹码,在与MP3 LA的和解谈判中,争取获得最有利的结果。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启明芯的法律团队(怀特和戴维斯)根据这份新的证据,调整了整体的诉讼和谈判策略。
法律层面:变守为攻,施加压力
提交补充证据与意见: 在美国和德国的法庭程序中,启明芯的律师团队不再仅仅是被动地回应MP3 LA的指控,而是开始采取更主动的姿态。他们向法庭提交了补充性的法律意见书,虽然没有直接将OCF报告全文作为证据公开(保留这张底牌),但却巧妙地引用了其中一些关键的技术概念和时间点,暗示存在强有力的、能够挑战原告专利有效性的“现有技术”,并要求法庭在后续的权利要求解释(Markman Hearing)或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程序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启动/加速专利无效程序: 同时,他们依据OCF报告提供的线索,正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就MP3 LA专利池中被认为“最脆弱”的两项核心专利(例如,一项关于特定比特分配算法的专利,其核心思想与OCF报告高度重合),提起了双方复审(IPR)程序。在欧洲,也向欧洲专利局(EPO)就对应的欧洲专利提起了异议(Opposition)。这些官方的专利无效挑战程序一旦启动,其本身就会对MP3 LA形成巨大的法律压力和市场信誉风险。
强化反诉威胁: 启明芯的律师团队还再次评估了公司自身的专利组合,筛选出几项已经获得授权、且保护范围较宽的技术专利(可能涉及电源管理、接口技术或早期的EDA方法学),并向MP3 LA的几个主要成员公司(如飞利浦、汤姆逊,甚至包括一些下游的播放器厂商)发出了措辞严厉的“警告函”,指出他们的某些产品可能侵犯了启明芯的专利权,保留提起反诉的权利。这种“围魏救赵”的策略,旨在进一步分散对方的精力和资源,增加他们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