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北侯府的书房里,晨光透过雕花窗棂,在青石板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像撒了一把碎银子。白若雪盘腿坐在紫檀木桌上,两条腿晃悠着,差点踢翻旁边的砚台。她手里举着张红绸包裹的纸,像举着什么稀世珍宝,湖蓝色裙摆上的口袋鼓鼓囊囊,露出半串没吃完的糖葫芦,糖壳被体温焐得微微发软,沾了点绒毛。
“南宫翎!”她冲正在翻军报的南宫翎晃了晃手里的纸,声音比檐角的铜铃还脆,带着点小得意的尾音,“快来看我新做的‘艺术品’!保证让你眼前一亮——亮得像西市最亮的糖球灯!”
南宫翎从军报上抬起头,墨色的瞳仁里映着晨光,带着刚醒的微润。他穿着月白里衣,领口松着两颗扣子,露出线条清晰的锁骨——那是昨晚被白若雪拽着试穿“入赘礼服”(其实是件绣满山楂的白袍)时扯的,衣襟上还沾着根细小的红线头。“什么东西?”他放下军报,视线落在那张红纸上,眉峰不自觉地挑高,像看到了敌军的新阵法。
“当当当当!”白若雪“啪”地跳下床,赤着脚就往他面前冲,把红纸往案几上一铺,上面用金线绣着五个大字——“入赘文书”,针脚歪歪扭扭,像是刚学刺绣的小丫头绣的。下面还歪歪扭扭写着条款,每个字旁边都画着个小糖人:
1. 南宫翎自愿入赘白家,改名为“白宫翎”,即日起生效,反悔罚买一百车山楂。
2. 婚后所有财产归白若雪管,包括但不限于糖葫芦、铜钱、战神铠甲(铠甲可出租当“战神同款道具”,租金归白若雪)。
3. 每天需帮白若雪吆喝卖糖球,声音不少于三十分贝,需让三条街外的张大妈听见,否则罚洗糖球签子。
4. 违反以上条款,一次罚买十车山楂,累计三次,自动降为“糖球搬运工”,无工钱。
南宫翎的指尖顿在“白宫翎”三个字上,指腹蹭过金线,有点扎手,像被糖葫芦签子轻轻划了下。他征战沙场十五年,见过最苛刻的投降书,谈判过最艰难的盟约,却从没见过这么离谱的“入赘文书”——尤其是第三条,让镇守北境、杀敌无数的镇国战神吆喝卖糖球,还要被张大妈监听,这比让他单枪匹马闯敌营还难。
“这是...什么?”他的声音有点发紧,像是在问一份棘手的军报,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白宫翎”三个字。